摩门教的多重婚姻制度

在天堂的旗帜下

摩门教的多重婚姻制度既是一种婚姻实践,也是一种关于谁有权管理宗教生活的主张。书中追溯了它从一项只在迁徙中的圣徒群体内流传的秘密,到公开教义的演变,随后叙述它引发的冲突——与美国政府的冲突、与抵制这项制度的教会成员的冲突,以及在由原教旨主义圣职权威管辖的家庭内部产生的冲突。在这些不同情境中,多重婚姻从来不只是私人安排——它影响了共同体认同、法律策略,以及配偶和子女所受权力支配的方式。

秘密、多方迁徙与公开宣布

1846年2月,第一批马车队离开纳府时,只有少数移民知道教会领袖实行多重婚姻。圣徒渡过密西西比河并在爱荷华州糖溪停下重新集结后,这项教义才向更广大的圣徒群体披露。然而,在迁徙中的共同体之外,布里格姆·杨及其顾问否认摩门教徒实行多妻制。书中将这种公开否认描述为一项蓄意采取的策略;即使圣徒已在大盐湖谷定居,这一策略仍在延续。

这种保密属于一场更持久的斗争,争论的是教会能够行使何种权威。在纳府,约瑟·史密斯领导着一座城市;根据伊利诺伊州授予的特许状,该城拥有异乎寻常的广泛自治权。他被正式赋予宗教和政治权威,并统率纳府军团。教会权力与公民权力由此集中,这为该制度后来的历史提供了重要背景——多重婚姻是在一场运动中发展起来的,这场运动追求的不仅是宗教自由,也包括依照自身对神圣权威的理解来组织共同体生活的空间。

布里格姆·杨分阶段开始公开承认多重婚姻。1851年2月4日,他以州长身份向领地议会发表讲话时,承认自己有多位妻子。1852年8月29日,在犹他州盐湖城举行的全教会大会上,他更广泛地介绍了这项教义,并将其与约瑟·史密斯1843年有关天上婚姻的启示联系起来。公开宣布改变了这项实践在教会中的地位——一项此前对许多成员隐瞒、又对外界否认的教义,如今被公开宣讲为宗教教导。

接纳、反对与宗教自由

这项宣布在摩门教共同体内外引发了截然不同的反应。法国和英格兰的归信者感到震惊,从欧洲前往犹他的新归信者人数也随之减少。一位传教士报告说,在1852年宣布后的六个月内,有1,776名英国圣徒离开了教会。相比之下,在犹他州的摩门教徒中,这项教义作为一种理想获得了广泛接纳,尽管只有少数人实行多重婚姻。到1855年,教会领袖敦促信徒接纳这项教义,并警告拒绝者将面临宗教后果。

在犹他州以外,多重婚姻持续遭到谴责。许多美国人认为它在道德上令人憎恶,书中还描述了公众批评持续数十年。布里格姆·杨回应说,多重婚姻能够防止通奸和卖淫;他还辩称,它主要并非为了满足性欲,而是一种培养圣职人员的宗教途径。他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为依据,为这项实践辩护,并坚称外人无权干涉神圣教义。

这些主张使宗教自由与州法律直接冲突。在联邦其他地区,多重婚姻属于重罪,但布里格姆·杨坚持认为,上帝的律法高于人的法律。因此,争论的不只是某种婚姻实践在道德上是否正当,也关乎管辖权——民政当局能否强制实施普遍的法律标准,还是当宗教共同体的领袖认为神圣义务有所要求时,该共同体便能自行安排其法律和社会秩序。

地方法律与权威组织

犹他州的领地地位使这场冲突具体化。法律权力本应由联邦法院行使,但由摩门教徒主导的犹他领地议会扩大了地方遗嘱认证法院的权力,而这些法院由布里格姆·杨控制。许多遗嘱认证法官是主教,陪审团也几乎全由听从教会领袖指示的摩门教徒组成。按照书中的叙述,当教会教义与联邦权威发生冲突时,这些法院为地方宗教权威影响法律结果提供了一种途径。

这种结构把教义与治理联系起来。问题不仅在于教会成员私下反对某项法律;地方机构还可能在领地内赋予宗教权威实际优势。联邦官员抱怨说,布里格姆·杨已把犹他州变成神权独裁政体。多数联邦官员最终离开,理由是遭到骚扰并感到恐惧;书中还报告说,有数量不详的联邦探员被杀。由此,多重婚姻成为一场更广泛权力之争的一部分——领地内的机构究竟听命于联邦法律,还是听命于主导地方生活的教会领导层。

书中还展示了多重婚姻教义在后来的原教旨主义共同体中、在不同条件下如何运作。在科罗拉多城,鲁隆·杰夫斯(鲁隆叔叔)的权威延伸至公职人员和共同体机构,布道则强调服从。共同体成员认为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怀有敌意,但其多妻家庭仍利用公共援助。为了避免遭到起诉,男子通常只与第一任妻子依法结婚;后来的妻子虽在宗教意义上结婚,在州政府眼中却仍是单身母亲。这种安排使大家庭得以获得福利及其他公共支持,尽管共同体反对提供这些援助的政府。

亲属关系、家庭控制与后果

后来的案例显示,多重婚姻能够重组亲属关系,而不只是改变婚姻身份。在邦蒂富尔,黛比·帕尔默还是青少年时,便嫁给共同体领袖雷·布莱克莫尔;当时他57岁,已有五位妻子。她成为他的第六位妻子,也是31名子女的继母,其中大多数人的年龄都比她大。由于布莱克莫尔还是她继母的父亲,这桩婚姻使她也成了自己继母的继母。书中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呈现为多妻制共同体日常家庭生活的一部分,而非偏离其结构的简单例外。

阿莱尔·布莱克莫尔周围则发生了一连串更为复杂的婚姻和转配安排。她被雷·布莱克莫尔收养,后来又嫁给了他,因此既是黛比·帕尔默的共妻,也是她的继女。雷去世后,她嫁给了黛比的父亲;温斯顿·布莱克莫尔接掌领导权后,她又被从黛比的父亲身边带走,改嫁给作为她养兄弟的温斯顿。这段叙述展示了婚姻、收养、姻亲关系和领导权如何交织,也揭示了权威转移时家庭关系可能如何被重新安排。

在科罗拉多城,对家庭的权威主张可以十分明确。根据书中描述的联合努力计划教义,妻子不属于丈夫,子女也不属于父母;圣职权力可以宣称对他们拥有支配权。迪洛伊·贝特曼离开宗教共同体后,鲁隆叔叔下令将他的妻子和子女从他身边带走,交给另一个男子。两位妻子都拒绝离开,迪洛伊的子女中除最大的三个之外,也都被视为背教者。他们的决定揭示了这项教义背后的个人利害——共同体分配家庭关系的权力,可能遭到那些被要求服从者的挑战。

因此,这一制度在书中不同的情境下具有不同含义。在十九世纪的教会中,它被辩护为上帝命定的教义,也是对宗教自由的考验,并由此引发了与公众舆论和联邦权威的冲突。在后来的原教旨主义共同体中,它还通过地方权力影响婚姻、亲属关系和家庭成员身份。贯穿始终的张力,在于宗教机构声称有权安排家庭生活,而民法和个人家庭纽带也提出了与之竞争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