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年宣言后的地下多妻婚姻

在天堂的旗帜下

《1890年宣言后的地下多妻婚姻》指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公开承诺遵守禁止多妻婚姻的法律之后,多妻婚姻仍然延续。宣言宣布改变教会的官方立场,却没有立即终止这种做法——高级领袖继续私下劝导信徒缔结多妻婚姻,并为此主持仪式;异议者则主张,任何人的权威都不能撤销神圣诫命。结果并非一刀两断,而是围绕启示、机构权威以及服从世俗法律的限度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

宣言与退让压力

到1890年,教会面临政治和法律权力方面的危机。约翰·泰勒于1887年去世后,威尔福德·伍德拉夫成为第四任摩门教先知。针对教会的联邦法律行动于当年五月达到高潮——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允许政府没收教会财产。教会维护自身机构以及宗教实践的能力都岌岌可危。

伍德拉夫后来报告说,9月23日夜里,他为教会的困境以及应该如何应对而苦苦思索。次日早晨,他召来五位信赖的领袖,告诉他们自己已收到启示,要求教会放弃这项成员曾甘愿为之赴死的做法。在场众人对这一逆转震惊不已。按照伍德拉夫的说法,遵守法律并非单纯的政治考量——在当时的情势下,这是主的新要求。

1890年10月6日,伍德拉夫通过一份简短文件公开了这一决定,后称《伍德拉夫宣言》。宣言宣布,他打算服从国会反对多妻婚姻的法律,并运用自己的影响力鼓励教会成员也这样做。他劝告后期圣徒不要缔结法律禁止的婚姻。因此,这项声明为教会机构确立了一条明确的公开规则,却仍留下一个难题——对于那些认为多妻婚姻永远神圣的信徒而言,这项启示究竟意味着什么?

公开终止,私下延续

宣言震动了宗教群体,却没有立即终止多妻婚姻。在随后约二十年间,教会第一总统团的成员私下劝告信徒,这种做法应当谨慎延续;教会高级领袖也秘密主持了许多多妻婚姻。公开服从与私下劝导因此背道而驰——教会机构宣称遵守法律,而其一些最高层权威却帮助维持了他们表面上已经放弃的做法。

1910年10月,这种矛盾公开化。《盐湖论坛报》刊出一份名单,列有宣言发布后娶了多位妻子的约两百名后期圣徒,其中包括十二使徒定额组的六名成员。这一披露揭示了教会公开立场与领袖私下行为之间的落差,使这一问题成为信仰群体内外的公信力危机。

对此作出反应的不只有非摩门教批评者。知名后期圣徒也反对领袖隐瞒实情,教会内部逐渐兴起一场要求执行宣言、消除多妻婚姻的运动。到20世纪20年代,包括教会领袖在内的大多数成员都转而反对这种做法,并支持起诉继续实行者。曾经被捍卫为神圣共同体原则的做法,日益被主流教会视为非法实践,教会也需要与之保持距离。

原教旨主义者的拒绝

另一些信徒得出了相反结论。他们认为伍德拉夫犯了严重错误,服从宣言违背了信仰中最神圣的承诺。他们的核心经文论据是,《教义和圣约》第132篇——约瑟·史密斯1843年关于多妻婚姻的启示——仍然属于摩门教认可的经文。在他们看来,宣言只是在暂时而特殊的压力下中止了这一做法,并未撤销诫命本身。

约翰·泰勒1886年9月26日的启示尤其坚定了这些信徒的立场。泰勒曾询问,是否应该放弃早先关于多妻婚姻的神圣诫命。原教旨主义者保存的启示文本称,除非上帝或其授权者予以撤销,否则诫命仍具有约束力,并确认这项律法并未被撤销。其关键在于谁有权终止神圣义务这一主张——原教旨主义者认为,教会公开政策发生变化,并不能证明上帝已经收回诫命。

泰勒据称采取的行动,使这一主张不仅留下经文依据,也留下组织传承。他警告一群圣徒,有些人可能会因坚持这一原则而遭到排斥或开除,随后授权五名男子主持天上婚姻并按立他人从事此事,其中包括塞缪尔·贝特曼、约翰·W·伍利和洛林·C·伍利。教会当局对这次会议的记述提出了质疑。然而,对原教旨主义者而言,这项据称给予的授权提供了一种途径,使他们能在主要教会机构政策变化之外延续这种做法,并传承宗教权威。

围绕启示与权威的冲突

这场争端源于摩门教自创立之初就存在的张力——个人启示可以支持宗教信念,但彼此竞争的启示也可能挑战教会对教义的控制。约瑟·史密斯鼓励圣徒寻求来自主的感召,随后又限制谁能为教会接受诫命,并宣称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先知权威。直接启示广受欢迎,使这种限制难以执行。本书将这场冲突与摩门教群体的分裂联系起来——信徒继续遵循与机构决定相左的启示。

宣言成为检验这一张力的决定性关头。对主流教会而言,它标志着教会在法律压力下转向新方针,并努力使教会实践符合国家法律。对原教旨主义者而言,持续有效的诫命和泰勒的启示比教会机构的退让更具权威。这种信念帮助孕育了一场运动;即使更广泛的教会逐渐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该运动仍坚持约瑟·史密斯的教导,尤其是多妻婚姻。本书将这一传承与后来的原教旨主义社群以及丹·拉弗蒂联系起来;丹·拉弗蒂拒绝现代教会,正是受到这样一种信念影响——教会在政府压力下放弃了多妻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