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 Lafferty 的死刑犯状态

在天堂的旗帜下

罗恩·拉弗蒂的死刑犯状态始于1996年因谋杀布伦达·拉弗蒂及其年幼女儿埃丽卡·拉弗蒂而被定罪,并被判处行刑队枪决。此前,他经历了一场存在争议的初审,基于受审能力问题成功上诉,之后重审再次以定罪告终。这项判决使他长期处于死刑犯状态——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他的上诉,但在本书叙述的最后几页中,推翻判决的进一步努力仍在进行。

定罪与首次上诉

在罗恩·拉弗蒂1985年的审判中,陪审团裁定他所有指控均成立,其中包括两项一级谋杀罪。他拒绝接受认罪协议,坚持认为接受协议就等于承认有罪。他的立场也使律师无法传唤几名证人;这些证人原本可能支持基于其宗教信仰和精神状态的辩护。唯一出庭作证的辩方证人是他的母亲克劳丁·拉弗蒂;陪审团经过两小时四十五分钟的评议后作出裁决。

定罪后,新任律师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犹他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均未成功。然而,1991年,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定罪。该院并未认定罗恩·拉弗蒂不明白所受指控或可能面临的后果。相反,法院认为,审判法院在判断他是否能够结合自己的偏执妄想体系,现实地理解这些事项时,采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犹他州必须依据公认的法律标准重新判断他的受审能力;如果州方希望继续将他关押,就必须重新审判他。

这项裁决提出了一个超出本案本身的问题——法院应如何区分宗教信念与可能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状况。犹他州副检察长扬·格雷厄姆警告说,这项裁决可能对涉及宗教动机暴力的起诉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因此,这次上诉既使受审能力成为罗恩·拉弗蒂个人面临的问题,也使宗教信仰与承担犯罪责任的能力之间的法律界限成为争议焦点。

重审与死刑判决

1996年4月10日,经过四周证词陈述和五小时评议,陪审团再次裁定罗恩·拉弗蒂犯有一级谋杀罪及相关罪行。结果重现了十一年前首次审判的核心结论。在5月31日的量刑听证会上,史蒂文·汉森法官询问他是否想向法庭陈述。罗恩·拉弗蒂辱骂了法官,随后表示自己宁愿活着,也不愿被处决。法官要求他选择行刑方式时,他选择行刑队枪决,而不是注射致命药物。法院据此判处他以该方式执行死刑。

审判记录中也收录了对两兄弟在杀人事件中各自角色的相互矛盾说法。丹·拉弗蒂称,杀死布伦达和埃丽卡的人是他,而不是罗恩·拉弗蒂。奇普·卡恩斯的证词将关于谋杀经过的说法归于罗恩·拉弗蒂,并称他把刀递给了丹·拉弗蒂。丹·拉弗蒂对卡恩斯所述的大部分内容提出异议;本书还指出,卡恩斯曾获提供一项优厚协议,以换取有利于检方的证据。这些分歧没有改变陪审团的裁决——定罪认定罗恩·拉弗蒂应对谋杀负责,但证词对于具体行为由谁实施仍有争议。

上诉与尚未执行的死刑

律师迈克·埃斯普林代表罗恩·拉弗蒂提起上诉,最终将案件提交美国最高法院。2001年11月,大法官们拒绝审理此案,死刑判决因此维持。2002年9月,罗恩·延吉奇接替埃斯普林担任辩护律师,并继续寻求可能推翻判决的理由。因此,按照本书叙述结尾时的情况,死刑判决已经维持,但死刑尚未执行;执行时间取决于剩余的上诉程序。

本书记载,丹·拉弗蒂相信哥哥被处决会符合上帝的计划,也可能预示哈米吉多顿末世灾变即将到来。这种预期与案件的程序状态形成对照——死刑判决已经作出,最高法院也拒绝复审,但进一步的法律努力仍可能延迟或挑战判决的执行。在这段叙述中,罗恩·拉弗蒂的死刑犯状态既是已经确定的司法结果,也是判决与执行之间尚未结束的等待期。

相关故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