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大学
缅因大学是戈登·拉尚斯和克里斯·钱伯斯从卡斯尔罗克高中毕业后就读的学府,标志着他们共同努力摆脱家乡经济和社会束缚的顶峰。对克里斯而言,入学代表着来之不易的胜利,战胜了镇上和学校体系对钱伯斯家男孩的低期望,并成为他永远离开卡斯尔罗克梦想的载体。对戈登来说,这是通往作家生涯的预期下一步,但他选择就读奥罗诺校区,而克里斯则就读波特兰校区,这也标志着他们物理分离的开始。
##克里斯·钱伯斯的入学挣扎
克里斯·钱伯斯进入缅因大学的道路绝非一帆风顺。在初中二年级决定选修大学预科课程后,他几乎遭到了周围所有人的强烈反对。他的父母认为他在装腔作势,他的老朋友称他为懦夫,指导顾问怀疑他能否胜任学业,老师们则对他穿着鸭尾式发型和皮夹克出现在课堂上感到不满,认为这种装束只适合上职业课程。他坐在来自卡斯尔景和砖厂山的衣着得体的中产阶级学生中间,像一个沉默、阴郁的格伦德尔。他的父亲尤其纠缠不休,指责克里斯自以为比父亲强,想上大学只是为了让他破产。有一次,他父亲用莱茵金啤酒瓶砸向克里斯后脑勺,在中央缅因综合医院缝了四针。那一年,克里斯几乎放弃了十几次。七年忽视造成的学业差距是惊人的——在理解初等代数之前,他必须重新学习分数;在理解拉丁语之前,他必须被教导什么是名词和介词。他用坏了沃里纳英语语法书的副本,又在波特兰的一家书店买了另一本,这是他拥有的第一本精装书,这本书成了他一种奇怪的圣经。戈登几乎每晚都和他一起学习,有时连续六个小时,离开时被克里斯对过去欠债如此高昂的难以置信的愤怒所吓倒。
##学业成就与不同校区
到他们三年级时,两个男孩都被录取了。戈登在班级中排名第七,而克里斯排名第十九。两人都被缅因大学录取,但他们就读于不同的校区——戈登去了奥罗诺校区,而克里斯则就读于波特兰校区学习法律预科。这种校区的差异,虽然同属一个大学系统,却使这两个曾一起度过难关的朋友在物理上分离了。克里斯选择法律预科,需要更多拉丁语,对于一个语法书上曾写着“去他妈的动名词”的男孩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飞跃。
##克里斯·钱伯斯之死与未实现的承诺
克里斯·钱伯斯在1971年底,即他研究生学习的第二年,被杀。他在波特兰的一家“鸡肉美味”餐厅,因介入两个争论谁先排队的男人之间,被刺中喉咙。其中一个男人,仅一周前刚从肖申克州立监狱释放,拔出了一把刀。克里斯几乎当场死亡。戈登在报纸上读到这个消息,标题是“学生在波特兰餐厅被刺身亡”。缅因大学,曾是克里斯绝望抱负的目的地,也是他逃离卡斯尔罗克的象征,却成了他生命最后新闻的背景。
##叙事与主题意义
缅因大学在叙事中作为克里斯对抗家族名声、镇上偏见以及自身学业差距的艰苦斗争的有形回报。它代表着超越磨坊、台球厅以及夺走他兄弟弗兰克和眼球命运的生活可能性。对戈登来说,这是通往作家生涯的预期道路,但大学也成为两个朋友分道扬镳的地方,预示着克里斯死亡将带来的永久分离。大学在故事中没有被详细描述;其意义完全在于它所代表的——卡斯尔罗克有限世界与克里斯奋力争取的未知未来之间的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