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sponsible”(“责任者”)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报告中的“责任者”这一称呼,是对身份不明的东区强奸犯一个鲜明的标签,源自丹维尔警方报告,并被叙述者用作私人简称。它不同于“嫌疑人”或“男子”这类中性称谓,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责任上——作案者的身份尚不明确,但谁应为这些罪行负责,却没有含糊之处。
报告中的由来
警方报告必须为其中描述的身份不明的作案者命名。丹维尔警方报告本可以使用“嫌疑人”“作案者”或“男子”,但撰写者选择了“责任者”。本书将这一选择呈现为异常直截了当,语气中带着责难,仿佛有一根手指从纸面指来。
叙述者读到这个词时,它又有了第二种作用。它成了东区强奸犯的私人简称;凌晨三点醒着时,叙述者会反复思索模糊不清的面孔,以及叙述者所说的那堆如囤积者收藏品般混杂不清的半条线索,而这个简短称呼便是可以回到的锚点。这个称呼既不能解开谜团,也不能指认某个人。它为调查中零散的证据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语法主语——有人采取了行动,而那个人应为此负责。
零碎证据中的一个称呼
报告描述的不仅是袭击,也包括作案前的准备。东区强奸犯沿着运河和排水沟穿行于街区;在附近住家中,调查人员发现了窥探和非法闯入的迹象,也发现小件物品失窃,并注意到袭击发生前几周的范围内,骚扰性挂断电话有所增加。他似乎会观察几名潜在受害者,并摸清人们在家的时间。在这一模式中,“责任者”既指侦察行动的实施者,也指罪行的实施者,却没有假装报告当时已经能够确认他的身份。
这个称呼也属于这样一个时期——公众对袭击事件的了解尚不稳定。简·卡森十月遇袭后,警方要求当地媒体不要报道这些罪行,希望让作案者留在东区,以便调查人员在那里将其抓获。在信息沉寂期间,关于袭击事件的错误传言四处流传。十月十八日,东区强奸犯在二十四小时内发动两次袭击,公众的担忧随之加剧;次日,《萨克拉门托蜜蜂报》刊出报道,称警方正为八起强奸案追捕一名嫌疑人,打破了新闻封锁。报告中严厉的措辞与这段不断变化的局势形成对照——它既不助长谣言,也不提供一张面孔,而是直截了当地归明责任。
责任与受害者的陈述
本书使用这一称呼,同时批评那些对受害者比对作案者更加苛刻的叙述。在拉里·克朗普顿关于此案的书中,他评判了凯西在警方询问时的举止,并以不恭的方式描述了她后来的生活。叙述者认为这种做法缺乏同情与理解,并指出,当袭击者向她索要东西时,她开口要水也可能是在设法拖延。书中并未将克朗普顿的措辞与丹维尔警方报告直接联系起来。相反,这种对照阐明了这一称呼所强调的伦理区别——责任属于作案者,而不属于受害者说话的方式,也不属于她面对恐惧时的反应。
凯西后来联系警长办公室,对自己受到的描述提出异议。保罗·霍尔斯和一位女性同事邀请她与他们见面;霍尔斯回忆说,她当时浑身发抖,几乎不与人对视。他的叙述也凸显了受害者与调查人员之间的距离——调查人员研究过她案件的证据,却从未与她面对面见过。与这些场景并置时,“责任者”读来便不只是对一名身份不明男子的称呼。它以直截了当的措辞,抵制将注意力从罪行实施者身上移开的做法;而本书对凯西的描写则坚持,指明责任不应成为再次评判受害者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