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DNA搜索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家族DNA搜索是一种调查方法,利用未知罪犯的DNA在数据库中识别其可能的亲属,而非通过档案直接匹配来找到罪犯。在金州杀手调查中,这种方法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途径,可以将罪犯留下的遗传痕迹转化为有关其家庭的线索;但其适用范围取决于执法部门可用的数据库中收录了哪些人。
方法与调查前景
本书将杀手的DNA描述为调查中最有力的资产,同时强调,档案只能与可供搜索的记录进行比对。如果罪犯的一名近亲男性——例如其父亲、兄弟或叔叔——有符合条件的记录,家族搜索就可能发出警示。调查人员随后可以调查该亲属的家庭,并将注意力集中在一名经历或所在地与这些罪案相符的家庭成员身上。因此,这种方法提供了一条间接途径——数据库中与亲属的匹配可以形成调查线索,但本身并不能确定罪犯的身份。
数据库限制
金州杀手的DNA在CODIS或加利福尼亚州惩教系统的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数据库中均未匹配到记录。本书解释说,加利福尼亚州是仅有的九个允许在州数据库中进行家族DNA检测的州之一,但该数据库收录的是被判犯有罪行的人。在书中描述的情形下,如果一名符合条件的亲属在此前十六年内曾因重罪被定罪,就可能向保罗·霍尔斯或埃丽卡·哈奇克拉夫特发出警示,使调查人员得以调查该亲属的家庭。如果数据库中没有符合条件的亲属,这种方法就可能无法提供任何线索,不论DNA档案本身有多大价值。因此,没有匹配结果反映的是数据库覆盖范围的局限,而非缺乏可用的DNA证据。
商业家谱数据库作为另一条途径
本书区分了政府部门的家族搜索与搜索公共或商业家谱数据库的可能性。米歇尔考虑过将杀手的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标记输入在线家谱资源;她认为,搜索结果或许能指向某个姓氏或共同祖先。但这并不等同于在执法数据库中获得家族搜索匹配。商业途径面临一个实际障碍——现有证据是一份纸面DNA档案,而不是杀手的唾液或可以按常规方式提交的拭子样本。据称,比利的一位科学家朋友知道一种可能的变通办法,但这一设想也引发了有关公司的服务条款、隐私以及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问题。本书将这些顾虑呈现为围绕该方法的一种张力,而非已有定论的法律答案。
在调查中的作用
家族DNA搜索属于一项更广泛的努力,旨在直接比对失败时设法利用遗传证据。1996年10月和11月对三支留存玻璃管进行的早期检测,展示了DNA证据推动调查的另一条途径——这些检测得出了结果,橙县调查人员原计划将结果告知相关家庭,但在他们打电话之前,罗杰·哈灵顿已经去世。家族搜索针对的是另一个问题——罪犯的档案没有直接数据库匹配时,该如何继续调查。它的潜力在于将缺失的匹配转化为可能的家族关联;它的局限则在于数据库的收录资格与覆盖范围,以及管理遗传信息获取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