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毒品头目的美国法律条款
犬之力针对毒品头目的美国法律条款是唐·阿丹·巴雷拉面临多项终身监禁判决所依据的美国法律,这使其犯罪组织的势力范围转变成了终身入狱的可能。小说并未详述这些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而是通过对比巴雷拉昔日的巨额财富与他在铁窗之后一切受到严格限量的生活,具体呈现这些法律的威力。
法律触及范围与贩毒集团权力
这些法律条款在巴雷拉入狱时进入故事,此前多年,墨西哥联邦贩毒联盟的影响力早已从毒品贩运扩展到政治和经济权力。在与加西亚·阿布雷戈会面时,巴雷拉称瓜达拉哈拉是为墨西哥联邦贩毒联盟办事的安全据点,并提出以收取费用为条件提供保护。这项安排表明,他的权威不仅仅来自个人财富,还来自一个遍及整个组织的联盟与保护体系。
这种影响力也与国家政治相连。巴雷拉知道,在计票电脑发生故障后,墨西哥联邦贩毒联盟曾帮助执政党窃取1988年大选。后来,该组织又利用比索危机——它买入政府债券并撤出资金,借货币贬值及随后的复苏获利。巴雷拉同意将资金返还墨西哥,但条件是为贸易创造有利环境。这些情节展现了美国检察官最终面对的权力规模,却没有说明哪些行为或证据构成了法律判决的依据。
判刑与监禁
小说结尾对巴雷拉遭监禁的叙述说明了这些法律条款造成的后果。他依据针对毒品头目的美国法律条款面临多项终身监禁判决;叙述中提到,即使计入已服刑期,最好的情况下也要三十年后才能获释;届时他五十岁,出狱时将已年过七十。叙述暗示,更可能的结局是他将被装进棺材抬出去。
这种对比既体现在时间上,也体现在物质生活上。巴雷拉曾拥有豪宅、牧场和私人飞机。在狱中,他的账户余额被限制在最高290美元,只够购买剃须膏、可口可乐和拉面等小件物品。他量身定制的黑色西装被橙色连身囚服、白色圆领衫和黑色克罗克斯鞋取代;他的物品包括两双袜子和两条内裤。这些法律条款在叙事中的力量,体现在一个曾在全国范围内调动金钱与影响力的人,如今沦为只能靠固定额度度日的囚犯。
起诉与告密者准则
美国检察官试图说服巴雷拉合作并成为告密者。他拒绝了。叙述解释说,按照他的准则,告密者——黑帮行话中称作“告密者”或“告密鬼”——是最卑贱的人,不配活着。他宁愿死去,或忍受这段文字所说的生不如死,也不愿接受这种身份。
这一拒绝让法律判决与贩毒集团自身的规矩并置。针对毒品头目的美国法律条款使巴雷拉面临多项终身监禁判决,而他的准则则排斥可能改变其处境的合作。小说没有呈现摆脱这种冲突的出路——即便美国法律体系让他面临数十年的监禁,而且他极有可能死在狱中,他仍坚守着组织用来评判告密者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