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
自私的基因英格兰被作为一个例子提及——当地的离婚法律和律师职业规则要求夫妻双方各自聘请律师,说明制度规则如何能把原本可能通过合作处理的争端变成对抗性程序。这个例子还区分了夫妻双方的零和处境与律师共同获得的经济利益。
法律环境与代理
至少在英格兰,书中所述规则不允许夫妻双方共同咨询一名律师办理离婚。更确切地说,这项限制源于法律行业自身的职业守则——律师只能接受夫妻一方为委托人。另一方配偶会被拒绝代理,只能选择不寻求法律意见,或另找一名律师。
从合作走向对抗
即使夫妻双方并无敌意,也已同意和平分手,分别代理仍会为对抗性诉讼提供结构。律师开始以“我们”和“他们”来称呼双方,分界不再仅仅存在于夫妻之间,而是变成一方配偶及其律师与另一方配偶及其律师之间的对立。案件在形式上被界定为一方对另一方,使冲突显得仿佛内在于诉讼程序之中。
成本与制度激励
这种安排被描述为夫妻双方的零和博弈,因为他们要用自己的钱支付两名专业人士的费用。相比之下,对律师而言,案件可能变成非零和博弈——他们可以交换彼此都知道会遭拒绝的提议,从而引发更多反提议、信件和电话。每次往来都会增加账单,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职业上的相互分立并未阻止这种并行的合作;在这则叙述中,恰恰是这种机制使他们能够以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合作,而且不需要任何有意识的协调。
改革建议与反例
作者将“莎士比亚方案”与更直接的修改法律之举相对照,并指出,由法律行业人士组成的立法者可能很难被说服,因为他们抱持对抗性思维。英国下议院被举为一个特别具有对抗性的场所;与此同时,法庭惯例保留了辩论表面上的礼貌,尽管律师仍继续从这种安排中获得经济利益。提出的补救办法是向立法者和悔悟的律师传授博弈论。这则叙述也对批评作了限定——有些律师反而会劝说急于进行零和斗争的委托人,在庭外寻求互利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