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自私的基因在一段关于职业规范如何将原本可能合作的离婚变成对抗性争端的论述中,美国被作为一个法律环境提及。书中称,直到最近,全部五十个州的律师都只能代理离婚伴侣中的一方;这一限制可能使另一方得不到法律建议,或迫使其另聘律师。
法律环境
文中将美国与英格兰作比较,称在这两个地方,这项规则都曾禁止同一名律师为伴侣双方提供建议。文中指出,这项限制不只是法律规定,更确切地说,是律师职业守则造成的。提到全部五十个州,说明这一例子适用于全国;“直到最近”则表明,写作时这项规则已经发生变化,但没有说明变化的时间或方式。
从合作到对抗式代理
这个例子承接了零和情形与非零和情形之间更广泛的区分。即使婚姻破裂,伴侣双方仍可能有合作的理由,包括子女的福祉以及支付两名律师的费用。然而,只能代理一名当事人的规则会使配偶各自寻求不同的法律代理人。文中将结果描述为分成“我们”和“他们”——每名律师都代表一方对抗另一方,法庭案件也被界定为一方对另一方,无论伴侣本人是否感到敌对,或是否已同意保持友好关系。
代价与意义
文中认为,律师各自代理不同一方,可能使专业人士得以合作,却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代价。双方律师可能提出自己预料对方会拒绝的建议,从而引发更多反建议以及更多信件和电话。由此产生的费用来自伴侣双方共有的资源,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因此,美国的例子说明了本书更广泛的观点——制度可能把零和结构强加给那些原本有理由追求互利的人,同时让其他人因延长冲突而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