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福利人寿保险
造雨人大福利人寿保险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其理赔做法将拖延与拒赔变成了一种经营策略。它与布莱克一家的纠纷揭示了日常文书工作、彼此分立的部门,以及对客户是否会寻求法律帮助的估算,如何能使一项可能受到保单承保的医疗索赔成为利润来源;诉讼又如何将这些做法公之于众。
业务与客户
大福利保险公司销售街头保险,即以挨家挨户推销方式向收入有限的人出售的低价保单。代理人定期上门收取保费,并在客户的账本上记录缴款情况。马克斯·洛伊伯格称,这种业务是在利用那些受教育程度不高,或对律师和法律制度心存戒备的人;而索赔人的资源有限,也使他们难以对拒赔提出挑战。
较低的诉讼率是这种经济背景的一部分。洛伊伯格说,研究发现,只有大约三十分之一的恶意拒赔会导致诉讼。库珀·杰克逊向鲁迪·贝勒解释理赔流程时,则给出了一个相关但有所不同的数据——公司指望大多数客户放弃索赔,只有大约二十五分之一的人会咨询律师。无论采用哪一种说法,公司拒绝赔付时所面临的风险,都受到这样一种预期的影响——许多保单持有人不会继续追索索赔。
拒赔如何运作
公司的内部流程从先行拒赔开始,而不是在完成全面审查后作出决定。理赔经办人先寄出一封初步拒赔信,随后调取被保险人此前五年的医疗记录。之后寄出的信可能会称,索赔在进一步审查期间暂不获赔。接着,档案被转交核保部门;该部门的备忘录指示理赔部门,在另行通知前不得赔付。随着部门之间就保单措辞和档案责任发生争执,更多信件和备忘录接踵而至。
理赔部门和核保部门同属一家公司,但双方有限的沟通使档案在两部门之间来回传递,保单持有人则不断收到新的信函。杰克逊称,这种分隔是有意为之。实际结果是,索赔人可能一再遭遇延期和拒赔,却找不到明确的获赔途径。大福利保险公司的索赔手册和核保手册使这一安排更加具体——两份手册中相应的第U节程序都指示各部门在审查期间拒绝索赔,并将档案转交另一部门;到了另一部门,赔付仍会再次被扣下。
1991年的实验与布莱克一家的索赔
杰基·勒曼齐克作证说,自1991年1月1日起,大福利保险公司实行了为期十二个月的政策,先行拒绝所有金额超过1000美元的索赔。对于一些金额较低的索赔,公司后来也会在找到可争辩的理由时予以拒赔。这项政策并不限于有疑问的案件——无论索赔有多合理,公司都会先行拒赔;除非被保险人聘请律师并威胁采取法律行动,否则金额较大的索赔很少获赔。
勒曼齐克将这项政策称为一场实验,目的是在计入快速和解的情况后,观察公司一年能省下多少钱。她说,这项政策为公司额外带来了4000万美元的收益。布莱克一家的索赔以初步拒赔的形式进入了这一制度。当档案显示唐尼·雷·布莱克患有急性白血病后,他的治疗和索赔受到高级人员更密切的监控。证词证实,这项政策并未排除骨髓移植,而医疗记录说明,移植对于防止疾病发展到致命阶段是必要的。勒曼齐克说,她把病情预后告知了主管,但公司仍决定继续拒赔,因为大福利保险公司押注这家人不会咨询律师。
诉讼、成本与企业利害关系
大福利保险公司派出庞大的法律团队应对布莱克一家的诉讼。公司律师主张鲍比·奥特不应被列为被告,并据此试图将案件移交联邦法院。争议围绕完全州籍多元管辖规则展开——由于据称布莱克一家和奥特都是田纳西州居民,公司以奥特作为被告为由,主张联邦法院不能审理此案。
公司也利用诉讼可能产生的成本来为和解定调。利奥·F·德拉蒙德告诉鲁迪·贝勒,他估算全面应诉的审判费用会在5万至7.5万美元之间,而大福利保险公司已授权提出7.5万美元的和解要约。他将这项要约说成避免进一步辩护开支、高管证言取证、出庭和媒体关注的一种方式,同时明确表示要约不包含任何责任承认。这项要约为沉默和确定性标出了价格;相比之下,这家人的诉讼除了索赔赔偿,也要求公司为拒赔行为承担责任。
在结案陈词中,贝勒引用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向陪审团展示被告拥有的资源规模。他估算公司拥有4.75亿美元可用现金、准备金和未分配盈余,而公司承认的净资产为4.5亿美元。他主张,惩罚性赔偿必须根据企业承受处罚的能力来衡量,而不能定在低到无法影响其行为的数额。由此,大福利保险公司在审判中不仅是一份存在争议的保单的承保方,也是一个富有的机构;其经营动机、内部程序和可能受到的处罚都成为争议焦点。
意义
大福利保险公司的理赔制度使官僚式拖延造成了切实后果——重病保单持有人等待治疗时,档案可能在各部门之间来回流转。1991年的实验为这种模式赋予了明确的财务动机,而布莱克一家的索赔则表明公司的普遍政策如何影响一个具体家庭。在法庭上,公司内部原本模糊责任归属的部门分隔,反而成为证明其存在有组织流程的证据;公司的雄厚资源则使赔偿裁决能否遏制有利可图的拒赔行为这一问题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