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林荫大道逃亡
杀死比提队长并摧毁机械猎犬后,蒙塔格跌跌撞撞地穿过小巷,腿上被猎犬的针头刺伤,带着四本抢救出来的书。他知道警方正在追捕他,直升机正在空中搜索。小巷通向一条宽阔空旷的十车道大道,在高高的白色弧光灯下,它就像一个“没有布景的巨大舞台”,穿越它意味着暴露在必然的抓捕或死亡面前。他必须步行,不能奔跑,以免引起注意,但这条林荫大道是一个陷阱——汽车随时可能出现,警方已经在广播他的特征。
##穿越
蒙塔格站在林荫大道的边缘,估算着距离。看起来大约有一百码,他估计慢步走可能需要三十到四十秒。三个街区外的一辆车可以在十五秒内驶过这段距离。他伸出右脚,然后是左脚,开始行走,强迫自己不要数步数,既不左看也不右看。头顶灯光亮如正午的太阳。他听到右边两个街区外一辆车在加速;车灯晃动,照到了他。他踉跄了一下,快速跑了几步,然后自言自语,又放慢脚步恢复慢走。那辆甲壳虫车向他呼啸而来,引擎声越来越高,达到120英里,然后是130英里每小时。飞驰的车灯的热气灼烧着他的脸颊,汗水涌遍全身。他拔腿狂奔,双腿猛蹬,掉了一本书,喘着粗气,挥舞着手臂,甲壳虫车紧追不舍,距离两百英尺,然后一百英尺,然后九十、八十、七十英尺。他绊倒摔在地上,确信自己完了。
##险象环生
就在即将撞上他的那一刻,那辆疯狂的甲壳虫车转向避开了。蒙塔格趴在地上,低着头。一缕缕笑声随着蓝色的尾气飘回。他抬起手,看到中指指尖上有一道十六分之一英寸的黑色胎痕,那是轮胎擦过时留下的。他意识到那不是警察,而是一车孩子,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出来夜间飙车,他们看到一个男人在散步——这很罕见——就决定“撞他”,并不知道他是逃犯。他们会毫无理由地杀了他。他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撞死克拉丽丝·麦克莱伦的人。救了他的是他摔倒了——司机看到蒙塔格倒下,本能地认为以那样的速度碾过一具尸体可能会让车翻掉。如果蒙塔格还站着,他就会被撞到。
##后果与意义
蒙塔格捡起散落的书,不记得自己弯腰或触碰过它们,只是不停地把它们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就像拿着一手他看不懂的扑克牌。他到达了一条黑暗小巷的安全地带,瑟瑟发抖,回头望去,甲壳虫车滑回大道中央,笑声在空中旋转,然后消失了。这次穿越是他逃亡中的决定性转折——它剥去了他心中任何关于城市还为他保留着什么的幻想,证实了即使是普通市民也可能是潜在的杀手。这也揭示了他自己的机智——摔倒的本能,强迫的冷静——并加深了他对克拉丽丝的悲痛,她的死现在似乎成了同样随意暴力的一部分。这条林荫大道,一个干净空旷的竞技场,成了他作为被追捕者的最后表演的舞台,之后他真正地孤身一人,朝着河流和未知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