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主人是让-巴蒂斯特·克拉芒斯忏悔独白中的一个关键概念,代表着他认为人类为了逃避自由那难以承受的重量和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被审判的恐惧而极度渴望的权威人物。克拉芒斯认为,在上帝缺席的情况下,人们会屈服于任何主人——政治的、社会的或个人的——以获得奴役和集体罪疚的舒适,这一解决方案他既在布道中宣扬,也在自己作为法官-忏悔者的角色中体现。

##自由的负担与对主人的需求

克拉芒斯关于主人的哲学直接源于他对自由的分析。他宣称:“所有自由的尽头都是一纸法庭判决;这就是为什么自由太过沉重,难以承受,尤其是当你发烧、痛苦或谁也不爱的时候。”对于任何孤独、没有上帝也没有主人的人来说,日子的重量是可怕的。因此,他得出结论,必须选择一个主人,因为上帝已经过时了。这种需求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克拉芒斯自己承认,在巴黎的桥上,他学会了害怕自由。因此,主人是解决存在性自主恐惧的方案,是一个将取代天堂律法、为现代人提供已失去的秩序和确定性的角色。

##主人作为上帝与法律的替代品

克拉芒斯将主人视为在一个拒绝上帝的世界中直接替代神圣权威的角色。他观察到,人们是自由的,因此必须自己谋生,但由于他们不想要自由及其审判,他们请求被敲打指关节,发明可怕的规则,并匆忙堆起柴堆以取代教堂。他认为,关键是要停止自由,并在忏悔中服从一个比自己更坏的恶棍。这种服从被框定为一种集体解决方案:“当我们都有罪时,那将是民主。”主人提供了现代人渴望的法律,因为人类最痛苦的折磨就是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被审判。克拉芒斯自己,在发现自己害怕自由后,暗中决定必须立即将其交给任何出现的人,并在他的墨西哥城教堂中布道,邀请善良的人们服从权威,谦卑地寻求奴役的舒适,即使他必须将其呈现为真正的自由。

##主人与统治的梦想

克拉芒斯的个人心理揭示了一种深藏的成为主人的欲望,而不仅仅是服务于一个主人。他承认,每个聪明人都梦想成为强盗,仅凭武力统治社会,他在自己身上发现了压迫的甜蜜梦想。他作为律师的职业,使他凌驾于法官和被告之上,满足了他对高处的渴望,并使他能够逍遥法外,像一个被机器降下来改变行动的上帝。这种对掌控的欲望也体现在他与女性的关系中,他寻求支配和占有,以及他对摩托车对峙的反应,他真正的欲望是成为更强的一方,随意殴打任何人。因此,主人既是需要服从的外部权威,也是需要实现的内在抱负,这是克拉芒斯在其法官-忏悔者角色中利用的双重性。

##主人作为审判的解决方案

克拉芒斯发明的法官-忏悔者职业是对审判问题的直接回应。他意识到,一个人不能在不立即审判自己的情况下谴责他人,因此他反转了推理——必须压倒自己,才能有权审判他人。既然每个法官最终都会成为忏悔者,就必须走相反的道路,实践忏悔者的职业,以便最终成为法官。这使他能够永远地、最终地支配一切,因为他找到了一个只有他才能攀登的高度,从那里他可以审判所有人。在这种语境下,主人是最终的法官,而克拉芒斯通过成为法官-忏悔者,将自己安置为那个主人,坐在荷兰天堂之巅的恶天使中间,注视着最后审判的众多灵魂向他升起。他怜悯而不赦免,理解而不原谅,最终感到自己被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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