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诫命:不可动怒

第一条诫命——不可动怒是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在克雷利佐夫死后、与卡捷琳娜·玛丝洛娃最后一次谈话后的夜晚,通过阅读福音书而发现的五条律法中的第一条。它成为他道德和精神觉醒的基础,是解决那个折磨人的问题——为什么人们要如此可怕地互相折磨,以及必须做什么才能结束这一切——的原则。

##起源与内容

这条诫命源自登山宝训,特别是《马太福音》5:21-26。当聂赫留朵夫第一次以新的眼光阅读福音书时,他看到这条律法不仅要求一个人不可杀人,而且甚至不可向弟兄动怒,不可认为任何人无用(“拉加”),并且如果他与任何人争吵,他必须在献礼物给神之前——即在祈祷之前——与他和好。因此,这条律法将禁令从外在的杀人行为扩展到内在的愤怒和蔑视状态,并坚持主动和解是敬拜的先决条件。

##聂赫留朵夫的发现

聂赫留朵夫以前读过这些话很多次,但在这个夜晚,它们对他而言不再是美丽的抽象思想或夸张的、不可能的要求,而是简单、清晰、实用的律法。他一直在旅馆房间里踱步,被他所目睹的恐怖景象所折磨——挤满堕落人类的牢房,阿纳托利·克雷利佐夫的尸体,那个指责官员因而被视为疯子的奇怪老人。那个折磨他的问题——是他疯了,还是那些做出这些事的人疯了——现在找到了答案。从人类所遭受的可怕邪恶中得救的唯一可靠方法,就是他们应该永远承认自己是在对神犯罪,因此无法惩罚或纠正他人。

##饶恕的律法

第一条诫命直接引出了不饶恕人的恶仆的比喻(《马太福音》18:21-35),聂赫留朵夫紧接着就读到了这个比喻。一个国王饶恕了他的仆人一万他连得的债务,但那个仆人出去后,却因一个同伴欠他一百便士而把他投入监狱。国王随后谴责这个恶仆,因为他没有像自己得到怜悯那样去怜悯别人。聂赫留朵夫突然明白,这就是他所看到的一切可怕邪恶的答案——人们必须永远饶恕,无限次地饶恕,因为没有一个人是没有犯过罪的,因此没有人可以惩罚或纠正他人。通常的反对意见——“对作恶的人该怎么办?难道让他们不受惩罚吗?”——不再困扰他,因为惩罚已被证明既不能减少犯罪,也不能改善罪犯,反而只会腐蚀惩罚者和被惩罚者。

##在聂赫留朵夫转变中的意义

这条诫命,连同接下来的四条,构成了聂赫留朵夫所称的“地上的天国”的基础。他看到,如果人们遵守这些律法,那使他充满愤怒的暴力就会自行停止,人类所能获得的最大福祉就会建立起来。第一条诫命是最根本的,因为它击中了聂赫留朵夫数月来在监狱和法庭中观察到的整个审判和惩罚体系的根源。它揭示了整个刑事司法机构——法官、检察官、监察官和狱吏——都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假设之上,即有些人足够正义,可以惩罚他人。这条诫命要求每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罪性,因此不适合审判他人。这种洞察给了聂赫留朵夫一个新的目标——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相信其他一切都会加给他。这个夜晚不是以绝望结束,而是以狂喜结束,一个全新的生活为他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