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她说:揭露性骚扰真相,点燃#MeToo运动

限制信息披露的保密协议是限制骚扰指控相关信息传播的和解条款。在本书考察的案例中,这些协议的限制范围远不止于保密和解金额——协议限制申诉者发言、接触证据、与其他女性合作,以及回应记者的能力。协议可以提供获得补偿和私下解决争端的途径,却也可能阻止有关反复出现的指控的信息传达到可能需要了解这些信息的人手中。核心矛盾并不只是某项和解是否对申诉者有利,而在于这些条款如何在当事双方之间分配隐私与风险,同时让外界蒙在鼓里。

条款及其运作方式

艾米莉·斯틸调查比尔·奥莱利和福克斯新闻时发现的协议,展示了相关限制可能有多么广泛。女性必须交出证据,包括录音、日记、电子邮件和备份文件。有些条款禁止她们帮助提出类似指控的其他女性;在一例中,她们的律师也受到同样限制。如果传票要求申诉者作证,她必须通知奥莱利一方,而对方随后可以反对传唤她作证。另一份协议中,一名律师承诺就性骚扰事务向奥莱利提供建议;与此同时,一名申诉者被禁止发表贬损奥莱利或福克斯新闻的言论,也不得回应记者。该协议还记载,她没有向相关政府机构提出投诉。

经济条款使沉默付出了实际代价。一名女性获得约九百万美元,另一名获得三百二十五万美元;违反限制可能意味着失去这笔款项。因此,和解将补偿与持续的言论和证据义务捆绑在一起。这些经报道披露的条款描述的是特定协议,并不构成对相关指控本身的认定,也不意味着每项条款在法律上都可强制执行。报道关注这些条款,是因为即使有关行为的问题仍未在公众层面得到解决,私下付款也可能切断信息来源。

第二个例子涉及泽尔达·珀金斯和罗威娜·邱,她们是离开米拉麦克斯后寻求法律建议的前员工。她们的律师建议她们争取和解,而不要指望之后会启动刑事诉讼。这两名女性没有实物证据,也没有联系威尼斯警方;她们面对的还是哈维·韦恩斯坦,以及当时由华特迪士尼公司拥有的公司。她们起初反对收钱,希望将任何款项捐给慈善机构,但有人告诉她们,若没有金钱方面的要求,韦恩斯坦的律师不太可能谈判。经过漫长谈判,两人各自获得十二万五千英镑,并同意接受严格限制。

珀金斯描述的条款显示,这些限制如何渗入日常生活。她不能谈论自己在米拉麦克斯的经历,而她咨询的医疗专业人员也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她不能向会计师完整说明这笔款项;和解协议还记录了她此前已向哪些人谈及离职,以及透露过哪些信息。协议也禁止她向媒体发言,包括可能在未来出现的媒体;如果信息泄露,她还必须协助阻止或限制进一步披露。因此,限制并不局限于一次采访或一篇报纸文章,而是延伸至专业咨询、个人披露以及对未来信息曝光的应对。

申诉者为何选择和解

报道将和解呈现为在限制条件下作出的选择,而非申诉者并无严重顾虑或只是偏好沉默的证据。律师称,保密条款是惯常做法。女性可能需要这笔钱、希望保护隐私、看不到更好的选择,或希望继续生活而不被贴上告密者、骗子、卖弄风情者或惯常诉讼者的标签。将骚扰指控诉诸法庭可能令人备受煎熬,而和解看起来可能更有把握。这些动机可以并存——协议或许能满足眼前的经济或个人需求,同时也让申诉者付出代价,使其之后不能畅所欲言。

报道所述的法律框架有助于解释这种权衡。联邦保护并不涵盖所有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员工人数少于十五人的工作场所中的员工,都属于报道所述保护范围之外的人群。提出申诉的期限可能短至一百八十天,联邦赔偿额上限为三十万美元,这笔金额可能不足以弥补收入损失,也未必足以吸引一位能有效提供帮助的律师。在这些限制之下,私下和解可能显得比诉讼更容易实现。报道并未暗示每位申诉者的处境都相同,而是说明了为何即使限制严苛,和解仍可能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这种结构也为律师带来了激励。许多律师按风险代理方式工作,只有客户获得赔偿时才收取费用,且律师费通常至少占赔偿款的三分之一。若在法庭上败诉,律师可能分文未得。有些律师反对严苛条款,另一些则为了争取更高的和解金额而接受或协商这些条款。因此,这种安排可以为申诉者带来补偿,也为律师带来报酬,却没有让涉嫌行为成为公开记录。私下解决处理了眼前的争端,同时可能让更广泛的行为模式不受审视。

信息、机构与后果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也处于同一信息困境之中。尽管该委员会负责执行联邦性骚扰法律,但其执法权限有限,而且根据其职权规定,条件允许时必须促成和解。该委员会的和解通常是保密的。时任委员柴·费尔德布卢姆解释说,该机构知道哪些公司收到的指控最多,却不能公开这些信息。因此,未来求职者无法利用该机构查询雇主的骚扰记录。由公共机构用纳税人的钱收集的信息,可能仍无法为有意评估职场风险的人所获取。

私下协议的后果也可能在和解结束后持续存在。珀金斯不获准保留完整的文件副本;她可以在律师事务所查阅一份副本,而她后来展示给乔迪·坎托的页面,则是从交给她的材料中选取的片段。珀金斯和邱签署的协议条款相同,其中的保密条款意味着她们不能相互谈论此事。和解日期为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距离威尼斯事件仅数周。珀金斯后来描述自己感到心灰意冷、幻灭;她无法向未来雇主解释自己为何突然离开一家知名公司,认定自己的电影事业已经结束,随后前往危地马拉学习训马。她曾在谈判中要求韦恩斯坦接受治疗,也挑选了治疗师,但最终无法促成治疗进行,后来只得放弃。

本书将这些个人协议条款置于一种更广泛的模式之中——申诉者经常放弃谈论自身经历的权利,而涉嫌骚扰者却可以继续生活,不必担心同样的信息会为他人所知。由此形成了不对等局面。选择和解的申诉者可能得到钱,却失去警示他人、佐证指控或提供帮助的能力;未来员工可能进入同一工作场所,却无法获知先前的投诉;公众也可能看不到那些能够说明沉默如何得以维持的协议。这些安排很少在法学院课堂或公开法庭上受到审视,使其运作机制一直鲜为人知。

公众审视及其意义

相关报道将保密从和解文件中的技术性条款,转变为调查对象。乔迪·坎托和梅根·图赫探究这些条款是否合法、使用范围有多广,以及处理骚扰案件的律师是在应对这一问题,还是在协助达成以沉默为代价的和解。她们将奥莱利相关协议中的条款与珀金斯等人的叙述联系起来,使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影响范围以及围绕这些条款作出的选择都为人所见。证据并未表明所有和解都完全相同,而是显示秘密条款可能在不同案件中反复出现。

珀金斯后来愿意向记者展示协议片段,也揭示了这种安排核心的矛盾——一份旨在阻止披露的文件本身,竟可能成为说明披露如何受到控制的证据。她公开讲述的经历成为更广泛反对保密和解的一部分,而最初的限制多年来一直束缚着她能保留、能说以及能解释的内容。在本书的分析中,保密协议因此不只是当事双方之间的私人承诺。它们既能为个人提供获得补偿的途径,也能限制人们识别反复出现的指控、评估雇主并追究机构责任所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