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节
托拉逾越节既是纪念以色列人脱离埃及的节期,也是反复举行的盟约礼仪。它最初在出埃及前夕设立,将家户的蒙保守礼仪与离开奴役之地联系起来,随后又把这段奠基性的记忆带入年度历法和群体后来的生活。
设立与出埃及
在埃及,耶和华吩咐摩西和亚伦以这个月为以色列一年的开始。初十日,各家要选一只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可以取自绵羊或山羊;小家户可以与最近的邻居合取一只。羊羔要留到十四日,在黄昏时宰杀。
家户要用羊羔的血标记门口,把血涂在两边的门框和门楣上。肉要烤熟,当夜与无酵饼和苦菜一起吃;不可留到早晨。吃这顿饭时要急忙,参与者须穿戴整齐、准备启程。血作为记号,使耶和华在审判埃及长子时越过以色列人的房屋。
这项礼仪之后,埃及的长子在半夜死去。法老召见摩西和亚伦,命令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人也催促他们尽快离去。百姓带着没有发酵的面团离开,并从埃及人那里得到银器、金器和衣服。因此,这段记述将礼仪的根源确立在一次具体的拯救之中——有记号的家户得以保全,以色列人则被带出埃及。
礼仪与群体义务
最初的吩咐规定,这项礼仪是长久的条例。百姓要以向耶和华守节、连续七日吃无酵饼来纪念这一天,并从家中除去酵。首日和第七日要举行圣会,限制日常工作。孩子询问这项礼仪的意义时,父母要解释说,耶和华击杀埃及人时越过了以色列人的房屋,拯救了他们的家户。
参与资格依家户和群体身份而定。羊羔要在一所房子里吃,不可把肉带到屋外,也不可折断骨头。外族人不可吃;买来的仆人受了割礼后可以参与,寄居者若要守节,就必须给家中所有男子行割礼。律法规定,本地出生的人和受了割礼的寄居者适用同一条例,同时禁止未受割礼者参加这顿饭。
在年度历法中,逾越节于正月十四日黄昏举行,十五日起接着守七日无酵节。节期的首日和末日包括圣会,并限制服役性的劳作。后来的日程规定,七日节期每天都要献祭,此外还要献常献祭,因此这项礼仪成为有序的公共礼仪历法的一部分。
重申与调整
出埃及后的第二年正月,首次在旷野守逾越节;守节时间是十四日黄昏,地点在西奈旷野。有些男子因接触尸体而礼仪不洁,无法参与。他们向摩西和亚伦说明自己的困境,摩西没有驳回他们的请求,而是求问耶和华的裁决。
裁决为他们提供了第二次机会——因接触尸体而不洁的人,或在旅途中的人,可以在二月十四日守逾越节,吃无酵饼和苦菜,并遵守同样的规定,不可把肉留到早晨,也不可折断骨头。相较之下,洁净、在场却仍不守节的人,要为此承担责任。这项规定为特定的阻碍提供了安排,但并未使守节成为可有可无之事。
记忆、地点与盟约
关于在应许之地生活的训示,将逾越节与亚笔月以及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那一夜联系起来。无酵饼称为苦难之饼,匆忙预备饼食也明确关联到离去。人一生都要守这项礼仪,以此纪念出埃及;但守节地点有所改变——祭物必须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献上,不可各人在自己的城镇献祭;家户在那里吃饭,早晨再回自己的帐棚。
因此,这项礼仪把特定的过去与反复举行的群体实践结合起来。其记号、食物、时间、限制和解释,使拯救的故事代代相传;后来将礼仪集中于指定地点,也使年度纪念成为共同敬拜的行动。在旷野中,这项礼仪受到吩咐并得以遵守;进入应许之地后,也要继续作为公共义务,以同一奠基事件为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