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据称持有的刀
捍卫雅各布雅各布·巴伯的折叠刀是一件物品,其重要性源自各方对它的用途、去向,以及它是否将雅各布·巴伯与本·里夫金遇害案联系起来的不同说法。雅各布称自己买了这把刀,并把它放在房间的抽屉里;控方则将它说成是他为应对霸凌而买下、打算用来对付本·里夫金的武器。然而,警方搜查前这把刀已经不见了,据称的购买没有单据佐证,而且被称为凶器的是在冷泉公园发现的另一把刀。它的证据效力与其说建立在经核实的持有链条上,不如说取决于他人对它意义的描述。
购买、持有与失踪
在辩护方面的谈话中,乔纳森·克莱因将这把刀置于有关作案动机的争议中心。他告诉雅各布,控方会主张他是因为本·里夫金欺负他才买了刀,而雅各布此前告诉父母,自己买刀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乔纳森问刀是否不见了,雅各布回答说是父亲拿走了。他还确认,本·里夫金遇害当天他有这把刀,但称那天早上刀并不在公园里,而是在他房间的抽屉里,一直都放在那里。这些说法确立了雅各布对刀的持有情况和存放地点的陈述,但并非对两者的独立证实。
安德鲁·巴伯的说法为这把失踪的刀增添了另一段较不为人知的经历。他后来承认,在警方搜查房间之前,他就把雅各布的刀扔掉了。因此,调查人员无法从雅各布所说的存放地点找回这件物品,法庭也无法检验这把刀本身是否与雅各布有关。刀的缺失影响重大,但仅凭这一点并不能证明它曾被用于杀人。
朋友的说法与可能的动机
德里克·尤告诉安德鲁,雅各布担心本·里夫金有一天会袭击他,也认为自己可能不得不自卫。德里克还说雅各布有一把刀,并回忆雅各布说话时似乎明白,如果有人指控他,法律允许他做到什么程度。因此,德里克的说法既为这把刀赋予了可能的防卫用途,也为控方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动机——雅各布预料会与本·里夫金发生冲突,并已为此携带武器。
德里克表示,他在Facebook上的指控并不只是为了揭露这把刀的存在。他将其描述为有关雅各布害怕本·里夫金、并预期自己可能需要自卫这一更大真相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德里克承认,他不确定自己知道的那把刀是否与案件有关。他说雅各布的刀不是在冷泉公园发现的那把,但也承认,发现另一把刀并不能说明雅各布那把刀后来去了哪里。这一区分让这件物品仍然重要,却不足以成为定论。
控方的叙事与佐证的局限
在开庭陈述中,尼尔·洛吉迪斯将这把刀描绘成蓄意计划的一部分——据称雅各布弄到一把猎刀,打算用来对付本·里夫金,并于2007年4月12日上午步行前往冷泉公园时随身携带。洛吉迪斯把据称的持刀行为与雅各布描写这起谋杀的故事联系起来,也援引了德里克关于看见一把刀、听到雅各布表示打算用它对付本·里夫金的说法。这是控方对这件物品的解读,并非开庭陈述本身所确立的事实。
审判记录中所述的后续证词揭示了这一说法中的缺口。被问及调查人员是否找到能够佐证德里克说法的购买单据时,安德鲁回答说没有。由于安德鲁在搜查前已经把刀扔掉,这把刀本身无法接受检验。在关于调查情况的大陪审团陈述中,安德鲁报告说,有证据显示雅各布可能有一把与伤痕相符的刀,但他将这条信息归于德里克;因此,这一陈述依赖的仍是同一名证人,而非独立的实物证据。这件物品在案件中的作用依靠证词、推断,以及一条缺失的保管链条。
法庭上的斯派德科民用刀
审判期间,控方试图提交一把斯派德科民用刀;雅各布在想象里夫金一家遇害情形的故事中提到了这一具体型号。乔纳森·克莱因反对称,没有证据表明雅各布曾拥有这一型号。安德鲁认出这把刀与自己扔掉的那把非常相似,但相似并不能证明两者是同一把刀,也不能证明其所有权。弗伦奇法官不准展示这把刀,理由是政府将它与雅各布联系起来的证据很薄弱,展示实物却可能引发强烈偏见;不过,法官允许专家从一般层面就刀具作证。
拟提交的证物格外清楚地呈现了具名物品与已证实物品之间的差距。雅各布故事中提到的特定型号可以展示给陪审团,但这里所述的记录并未表明雅各布拥有这一型号。这把刀与安德鲁丢弃的那把极为相似,使两者的关联更加显著,却仍未解决基本的身份辨认问题。法庭的裁决限制了控方利用这种相似性,将它转化为一件确定性超出证据支持程度的实物证据。
证据意义
因此,雅各布·巴伯的折叠刀同时承担两种角色——在控方的叙事中,它是计划实施行为的工具,也是证明意图的证据;在案卷记录中,它的所有权、所在地以及与案件的关系仍有争议。雅各布称刀一直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德里克称雅各布有一把刀并害怕本·里夫金,安德鲁称自己在警方搜查前把刀扔了,而冷泉公园发现的刀则被认定为另一把。每种说法都增添了意义,却没有消除证据上的缺口。
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使这把刀成为衡量本案如何将普通的持有行为转化为动机叙事的标尺。控方要求陪审团把一件失踪物品、朋友的回忆与雅各布的文字放在一起解读;辩方则指出购买记录缺失、刀已不见,以及雅各布与斯派德科型号之间缺乏证据支持的关联。这件物品之所以具有关键作用,并非因为证据确凿地认定它就是凶器,而是因为它的缺失让彼此竞争的解读得以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