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木条不得粗于拇指

血与火:坦格利安王朝史(卷一)

“拇指准则”是七大王国的一项习惯法,限制丈夫用于惩戒妻子的木条尺寸。雷妮丝·坦格利安主持的一场庭审使这项准则的界限明朗起来——案中的丈夫拿出木条作为证据,证明它符合公认的尺寸限制,但王后裁定,木条尺寸合法,并不意味着使用木条的每一种方式都合法。

含义与背景

记载将这项准则置于一项更广泛的习俗之中;该习俗允许丈夫惩戒不贞的妻子。据称,除多恩外,这项权利在七大王国各地均已确立。“拇指准则”规范的是惩戒工具——丈夫声称,他的木条没有自己的拇指粗,并拿出木条支持自己依法行事的说法。

雷妮丝的裁决

雷妮丝在裁决此案前咨询了学士与修士。她认定,不贞的妻子可以受到惩罚,但同时将这一原则与另一项关于击打次数的限制——“六击准则”——结合起来。在她的裁决中,前六下属于合法惩罚,剩余的九十四下则超过允许的惩罚限度,构成对神明与世人的冒犯。因此,此案区分了木条尺寸是否合法与使用木条的程度是否合法。

法律意义

丈夫被带到雷妮丝山丘脚下,死者的兄弟用尺寸合法的木条对他施以九十四下惩罚。判决同时适用了两项限制:“拇指准则”规范木条,“六击准则”规范击打次数。记载称,从那天起,两项准则都成为普通法的一部分;这使“拇指准则”不再只是一项在法庭上提出的主张,而成为公认的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