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儿童的行当

抢劫儿童的行当是出现在查尔斯·狄更斯的《奥利弗·特威斯特》中的一种特殊街头抢劫形式,是费金团伙从事的众多犯罪行当之一。该术语本身是黑话的一部分:“kinchin”是俚语,指年幼的儿童,“lay”则指特定的犯罪行当。费金将这一做法介绍给诺亚·克莱波尔(他化名莫里斯·博尔特),认为这是一种适合初学者的低风险、高回报的专长。其方法极其简单——小偷瞄准那些被母亲派去跑腿、手里公开拿着小额硬币(六便士和先令)的儿童。操作技巧是抢走钱,将孩子撞入阴沟(沿伦敦街道流淌的露天排水沟),然后若无其事地慢慢走开。费金将抢劫儿童的行当描述为特别有吸引力的选择,因为它几乎不需要力气,几乎没有严重抵抗的风险,并且可以在卡姆登镇和巴特尔布里奇等儿童经常跑腿的街区实施。这种描述的随意性——费金在解释如何“一天中任何时候,想撞倒多少小孩就撞倒多少”时大笑的方式——强调了定义该团伙世界观的系统性掠夺。儿童不仅仅是受害者,更是原材料,他们的脆弱和贫困使他们成为最容易得手的猎物。因此,抢劫儿童的行当集中体现了小说更广泛的批判——一个让穷人挨饿并抛弃他们的社会,催生了捕食更无助者的掠夺者,而制度性忽视与主动犯罪剥削之间的界限可怕地模糊。诺亚,他自己作为曾欺凌奥利弗·特威斯特的慈善学校男孩的经历,使他为这项工作做好了完美准备,他热情地接受了这个计划,他的迅速成功——第一天就赚了六先令九便士半,外加顺手牵羊拿来的三个品脱壶和一个牛奶罐——证实了费金对人性的愤世嫉俗的评估。抢劫儿童的行当从未在行动中展现;它完全存在于费金和诺亚之间的对话中,这使得它更加令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种不需要精心策划、不需要专门工具、也不需要同伙的犯罪,只需要愿意将一个孩子跌入阴沟视为日常商业交易。在这方面,它反映了济贫院制度本身的逻辑,在那里,委员会的规章导致缓慢的饥饿,而教区执事的权威通过随意的暴力得以维持。抢劫儿童的行当是黑社会版的济贫法——一个旨在以最小的麻烦从最脆弱者身上榨取最大价值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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