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 eat my head

格里姆威格先生,一位矮胖、跛脚的老绅士,拄着一根粗手杖,脑袋大得连最乐观的人也不敢指望能一口气吃完它,他一出现在故事中就介绍了自己的标志性短语。走进布朗洛先生的房子,他伸直手臂举着一块橘子皮,宣称:“我曾经被橘子皮弄瘸过,我知道橘子皮会要了我的命,否则我就心甘情愿吃掉自己的脑袋,先生!”这就是他用来支持和确认几乎每一个断言的大方承诺。这个短语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即使承认科学进步可能让一位绅士吃掉自己的脑袋,格里姆威格先生的脑袋也特别大,而且厚厚地涂着粉。

##作为反驳武器的短语

格里姆威格将“我要吃掉自己的脑袋”用作修辞棍棒,一种表演性的誓言,挑战现实来证明他错了。当布朗洛先生表达对奥利弗诚实的信心时,格里姆威格反驳道:“如果那个男孩再回到这所房子,先生,我就吃掉自己的脑袋。”他重复这个公式,并有所变化:“我要吃掉自己的脑袋,还有他的,”当他错误地认为奥利弗把橘子皮扔在楼梯上时。这个短语如此习惯性,以至于他的朋友们明白,当他没有用言语表达时,用手杖重重敲击地面就暗示了通常的承诺。它成了他整个性格的速记——一个宁愿吃掉自己的器官也不愿承认错误的人。

##作为叙事预言的短语

反复援引这种自我吞噬的威胁创造了特定的叙事张力。当奥利弗被派出去带着一张五英镑钞票和贵重书籍时,格里姆威格用他的脑袋打赌男孩会撒谎。布朗洛先生则用他的生命打赌奥利弗是诚实的。两位老绅士在夜幕降临时坐在中间放着表,读者被邀请将结果与格里姆威格的夸张赌注进行衡量。奥利弗那晚没有回来——他被南希和比尔·赛克斯抓回——所以从最狭义的角度看,格里姆威格的预测成立。叙述后来提到布朗洛先生用这个旧预言取笑他,但格里姆威格坚持说他大体上是正确的,指出奥利弗毕竟没有回来,这总是引起他一边的笑声,并增加他的好心情。

##作为喜剧调剂和角色标志的短语

除了情节功能,“我要吃掉自己的脑袋”还作为一个贯穿始终的笑话,定义了格里姆威格的古怪。他甚至用它来识别教区执事:“一个教区执事。一个教区执事,否则我就吃掉自己的脑袋。”这个短语从未实现——格里姆威格从未真正吃掉自己的脑袋——但其不断重复成了一个受人喜爱的怪癖。在最后一章中,当晚餐延迟时,格里姆威格评论道:“我今晚认真考虑过吃掉自己的脑袋,因为我开始觉得我什么也吃不到了。”这个威胁已经软化成了亲切的荒谬,标志着他融入了幸福的圈子。因此,这个短语描绘了一条从攻击性反驳到亲切古怪的弧线,其字面上的不可能性强调了格里姆威格的虚张声势与他本质上的好心肠之间的喜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