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从上帝胜于人的权柄

《使徒行传》

服从上帝而不是人的权柄,是彼得在使徒因继续教导而受到议会质询时所阐明的忠心见证原则。这并非简单主张教会与国家之间每一次冲突都有显而易见的答案——注释将上帝领域的愿景作为辨分辨的标准,警告不可为私利而诉诸神圣权柄,并承认现实抉择在道德上可能错综复杂。

原则所处的情境

这项原则出现在《使徒行传》反复出现的模式中——忠心的见证人发言,当权者加以抵制,而冲突威胁要使教会噤声。使徒在所罗门廊公开作见证,引来众人之后,大祭司和撒都该人将他们关进监狱。圣殿警卫把他们带到议会面前时,大祭司正确指出,他们违反了议会禁止教导的命令。彼得回应说,服从上帝优先于服从人的权柄。

这一情境赋予了这项原则紧迫性。使徒并非抽象地讨论权柄;他们是在回应一项会限制其教导的命令。因此,经文将服从上帝描绘成一个需要承担后果的抉择,是在有能力施加严厉惩罚的机构压力之下作出的。这也为路加的会众树立了榜样——他们被告知应当预料自己的见证会遭到抵制,并从使徒的见证和行为中汲取勇气。

彼得的回答意味着什么

彼得的论证把持续作见证的要求,与对上帝所行之事的陈述结合起来。他说,议会把耶稣挂在木头上,因而行了抵挡上帝的事;上帝却高举耶稣,使他坐在上帝的右边。高举并未止于指控——上帝甚至向处死耶稣的人提供悔改和罪得赦免的机会。因此,使徒继续教导,既宣告议会判决遭到推翻,也宣告赦免仍有可能。

在这种诠释中,“人的权柄”更广泛地指受不公与死亡支配的旧世代秩序的价值观和行为,而不只是指任何地上的职分或机构。关键在于,权柄究竟是服务于上帝领域的旨意,还是与之对抗。因此,当教会的见证挑战偏见和旧世代秩序的其他模式时,这项原则要求教会坚持见证,而不是因骚扰而削弱见证。

辨分辨与自我授权的危险

这项原则并未授权教会自动把自己的偏好等同于上帝的旨意。教会和讲道人可能会把自己对经文与基督教传统的想象、偏见或自利解读,误当作神圣价值。因此,注释坚持提出一个准则——上帝领域的愿景是衡量何为出于上帝的标准。服从需要辨分辨,而不只是抗命。

这一限定十分重要,因为彼得的表述听起来可能像是在服侍上帝与服侍人的权柄之间作出鲜明抉择。有时冲突确实如此清楚,但往往并非如此。注释敦促讲道人承认,有些抉择只是相较于旧世界更倾向上帝,而不要把每种情形都硬塞进过度简化的二分法。注释指出,讲道人若坦诚承认这种复杂性,会众更有可能投入讲道。

教会见证的原则

这段经文被指定为丙年复活期第二主日的读经。这样的安排邀请教会以耶稣复活为见证的根基,并把彼得的回答听作当下的挑战——教会不可仅仅因为见证不受欢迎或遭遇反对,就放弃自己的见证。这项原则不仅关乎使徒的勇气,也关乎群体在判断忠心见证所要求之事时应当如何实践。

路加的记述也带有严重的诠释风险。它强调议会对耶稣被钉十字架负有责任,可能把议会描绘成漫画式的形象;注释提醒讲道人不要重蹈这种归罪。应当凸显“教会必须服从上帝”这一正面的神学主张,同时避免把故事变成对犹太人的控诉,也不可让叙事的论战语气未经审视便照样延续。

教会更广泛的形象有助于界定这种服从所服务的目标。十二使徒作为具权威的群体,既为教会树立榜样,也帮助认可其见证中的重大进展;群体理应代表上帝领域的完整性。当群体内部生活未能体现彼此扶持时,便委任七人担任宣教团队领袖,照料群体,而非只是为一个机构增设职务。在另一段记述中,保罗和巴拿巴忍受被石击,并宣告人必须经历许多患难才能进入上帝领域。纵观这些例子,评估权柄和领导的标准,是它们是否维系群体的见证并体现上帝领域,而不是它们是否为了自身利益保住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