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会议法令

《使徒行传》

耶路撒冷会议法令是会议对外邦人如何加入上帝带来新世界的“Realm”共同体、而不必先成为犹太人的实际答复。法令并未废除犹太律法,也没有要求外邦人完全归信犹太教,而是要求外邦信徒遵守源自犹太传统的四项实践。路加将这一决定描述为经过审慎判断的结果,并称其得到耶路撒冷教会和圣灵认可,旨在建立一个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能够共同生活、共同用餐的共同体。

背景与目的

随着耶稣运动的邀请同时面向犹太人和外邦人,法令由此产生。一些来自犹太地的信徒试图要求外邦人接受割礼。记述将这项要求呈现为拒绝按照邀请所提供的条件接纳外邦人——共同体面对的挑战不仅是外邦人能否加入,也包括他们参与共同体时需要遵循哪些犹太实践、具有什么样的身份。

会议的决定并未将妥拉视为应当丢弃之物。在路加的记述中,会议诠释犹太传统,以回应进入共同体的外邦人的福祉问题。法令被呈现为犹太人对归属问题的回应,而非一套脱离犹太教的独立基督教规条。

审议与权威

会议的讨论以充分辩论和信徒之间的直接交流为特点。最终决定遵循耶路撒冷的雅各经推理得出的结论,并得到耶路撒冷教会和圣灵认可。这种结合使审议、判断、群体共识和神圣认可共同构成法令的权威基础。

会议致信安提阿教会,并委派代表团陪同保罗和巴拿巴前往。因此,这项决定传达到了会议以外——其原则通过书面声明和受信任的代表传达给另一个教会。

四项实践

信中要求外邦信徒禁戒献给偶像的食物,或更广义地说,禁戒被偶像玷污之物;禁戒血,即烹煮肉类之前未放尽的血;禁戒勒死动物的肉;并禁戒淫乱,即性方面的不道德行为。这些要求保留了与犹太身份相关的部分实践,却没有强加割礼或完全归信犹太教的要求。

按照本书的解释,这些实践具有共同目的。禁戒偶像崇拜相关的食物,使共同体有别于对其他神祇的崇拜;关于血和勒死动物肉类的规定,则回应犹太人的饮食关切。连同有关性方面不道德行为的要求,这四项实践被描述为一组适用于外邦人的犹太实践核心。其目的在于让外邦成员也能享有部分犹太饮食实践带来的益处,尤其是促进犹太人与外邦人一同用餐。

犹太传统与外邦人归属

法令被置于犹太人长期探讨外邦人如何忠实生活的传统之中。记述将其与上帝关于万民的挪亚应许、允许外邦人住在以色列人附近的利未记规定,以及希腊化时代犹太人关于未来时代中义人外邦人所占位置的观念联系起来。《禧年书》写于路加时代约两百年前,其中阐述了一些有时被称为挪亚诫命的原则;后来的犹太讨论则在《托塞夫塔》和《塔木德》中对相关义务作了更完整的表述。

这一背景改变了对法令的理解方式。法令的要求并未被描述为基督教独立创造的规条,也没有被描述为对犹太律法的拒绝。它们属于犹太人长期努力阐明外邦人如何忠实生活的一部分,同时使外邦人能够居住在以色列人附近并参与共同体生活。因此,法令设定的具体界限服务于接纳,而非要求外邦人完全同化。

意义与诠释

法令将群体团契,而非身份一致,作为外邦人归属共同体的实际检验标准。其饮食规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必须能够在共同用餐中分享生活。这个决定既没有抹去差异,也没有将外邦人参与共同体的前提设为成为犹太人;它规定了一组有限的实践,旨在使他们能够共同生活。

法令也挑战了将会议决定视为对妥拉本身的批评的解读。本书将其与路加笔下耶稣作为可信赖的妥拉诠释者这一描写联系起来——这两种情况下,诠释的目的都是促进共同体成员的福祉。因此,会议被呈现为针对新情况诠释犹太传统,而非否定这一传统。

这一决定因接纳外邦人而受到赞扬,但其具体要求仍然重要。法令聚焦于献给偶像的食物、血、勒死动物的肉和性方面的不道德行为,这引出了关于教会如何理解自身身份,以及哪些实践有助于共同生活的问题。在路加的呈现中,开放接纳并不意味着共同体没有承诺——法令为外邦人留出空间,同时要求他们遵循有助于犹太人与外邦人共同维系群体生活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