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朗肖以力量为基础的个人主义
人性的枷锁克朗肖以力量为基础的个人主义是一种利己主义学说,认为行动的界限由力量而非抽象道德准则决定。克朗肖将每个人视为自身世界的中心,承认社会有能力执行规则,并把服从视为一种实际上的迁就,而不是对正义的认可。他的论点揭示了其核心矛盾——个人声称拥有自主权,却仍依赖集体力量提供保护。
以个人为尺度
克朗肖在与菲利普交谈时阐述了自己的立场;菲利普此前拒绝了他递来的威士忌。他说,自己不按传统的善恶、恶行与美德来评判行为的道德价值;相反,他接受人们的所作所为,并以自己作为自身世界的尺度。菲利普反驳说,其他人也同样存在。克朗肖回答,每个人也都是各自宇宙的中心,而他对他人的权利仅限于自己对他们所拥有的力量。
这一论点并未把利己主义视为罕见的例外。克朗肖问,人们是否曾出于自私以外的任何理由行事,从而把菲利普的道德批评转化为关于人类动机的更广泛主张。因此,他拒绝把行为划分为有德或无德,同时也将行为视为追求个人便利与自我保全。
社会、力量与服从
克朗肖将社会与个人描述为彼此对立的力量,双方都力图维护自身。社会通过武力维持凝聚,由警察作为代表;也通过公众舆论维持凝聚,由格朗迪太太作为代表。法律体现了社会维护自身存续的利益;若有人违法,社会便有权将其监禁或处死。对克朗肖而言,这种力量说明了法律在实际上的权威,却不能证明法律是公正的。
他的立场并非认为自己能够轻易脱离社会生活。他说,自己接受社会生活,是因为并不拒绝接受社会为他这个弱者提供的保护,使他免受更强者侵害。他缴纳税款;在实行征兵制的地方,也会服役于保卫家园与土地的军队。履行这些义务后,他便认为自己与社会两清,并依靠机巧来抗衡社会的力量。若国家因他违法而报复,他会接受后果,却不认为自己在道德上有罪。
交易,而非道德契约
克朗肖将社会服从视为由力量与利己主义维系的交换。社会以荣誉、财富和他人的赞许作为服务社会的诱因;但他说,自己不在意公众赞许,鄙视荣誉,也可以不要财富。因此,他所说的独立既是对社会奖赏的抵制,也是对道德谴责的抵制。
然而,这番论述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保留条件——国家的保护之所以对克朗肖重要,正是因为他容易受到更强者的伤害。社会既是约束,也是保障。他并不否认社会的力量,也不声称可以无视其法律而不承担后果;相反,他把社会能够施加惩罚这一事实,与相信惩罚公正的观念区分开来。因此,这一学说所主张的自由受到限制,并需经协商取得,而非绝对自由。
菲利普的异议与学说的局限
菲利普主张,如果人人都遵循克朗肖的观点,社会生活就会崩溃。克朗肖没有试图据此确立普遍伦理。他说自己只关心自己,并利用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人受奖赏驱使,会直接或间接地采取有利于他的行动。他的回答表明,这一学说依赖于他人并不始终如一地认同它——他们参与社会安排,由此创造出他可以利用的好处。
这场交谈留下了一个未解的矛盾。克朗肖否认对他人的义务是一项独立的道德原则,但他自身的安全却依赖于一个社会,而其中的成员遵守规则并维持保护。他接受国家在保护他时所展现的力量,也接受自己违法时国家的报复,却拒绝把这两种结果转化为对是非的判断。最终,这一论述刻意以冷峻的方式,将个人自由描述为一场能力的较量;这场较量发生在社会力量之中,从未能与其彻底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