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
凶手的思维在搬到戴尔城十多年前,塔图姆·格雷已经把洛杉矶当成了家;这座城市的重要性,在于他在那里成为的那个人,与后来被送往的更安静生活之间形成的反差。对一个在威肯堡长大的人来说,洛杉矶起初令人压抑,但它渐渐教会他接纳拥挤而刺激的都市世界。离开洛杉矶后,他后来漫步芝加哥时,对洛杉矶的回忆也为他衡量这两座城市的感受提供了尺度。
逐渐适应,建立家园
塔图姆在亚利桑那州的威肯堡长大,在那里,他几乎能认出所有人的脸。与这种小镇的熟悉感相比,洛杉矶最初显得喧闹而压抑。灯光、人群、气味和声音似乎从四面八方涌来。最初的经历是一种感官上的过载——他虽然住在那里,这座城市却并未立刻让他有家的感觉。
随着时间推移,他最初的反应发生了变化。塔图姆在洛杉矶生活了十年;随着他逐渐熟悉这座城市,它持续不断的活力开始吸引他。他渐渐喜欢上周遭生活流动不息的感觉,而不再只把它视为噪声和侵扰。因此,这座城市的意义既关乎个人,也关乎地理——它代表着一个他必须适应的环境,最终也成为一个适合他、充满活力的地方。
工作与离开
在塔图姆东迁之前,洛杉矶也是他职业生涯的所在之地。他曾在洛杉矶外勤办公室工作,后来来到行为分析组时,同事认出了这位来自洛杉矶的探员。有人问他如何从外勤办公室调到该组,他只能不太确定地说,这算是某种晋升。因此,他与这座城市的联系,既体现在他的职业经历中,也体现在同事用这段经历来辨认他这一点上。
他离开洛杉矶,是因为他所说的与上级之间的一次误会,之后又发生了许多类似的误会。结果,他到了弗吉尼亚州的戴尔城生活;在他看来,那里几乎没有他所钟爱的那种大城市的兴奋感。这段经历并未把洛杉矶描绘成一个毫无烦忧的避风港——塔图姆因职业上的境况离开了那里。但两地的对比揭示了这次搬迁给他带来的代价。他失去的不只是原先的办公室,也失去了那种他已学会珍视的都市活力。
搬迁时一同带走的家人
洛杉矶也是塔图姆的祖父马文的家。在塔图姆的祖母去世后,马文深受打击,搬去洛杉矶与塔图姆同住。就在不久前,塔图姆与佩奇的关系刚刚结束,因此他在洛杉矶的生活中,两件个人变故接踵而至。塔图姆的家既承载着家庭责任,也成了他从分手中恢复的地方。
后来,塔图姆告诉马文自己要去戴尔城时,马文表示也要一起去。他们共同搬迁,意味着洛杉矶是一个家庭生活的起点;塔图姆调往别处后,这种生活并未就此解体。塔图姆说祖父很难照料,也担心马文饮酒、吸食大麻,以及他独自一人时健康可能出问题。因此,这次搬迁除了体现两人的亲近,也带来了实际的负担——马文跟着塔图姆搬家,但塔图姆也觉得自己有责任照看他。
以洛杉矶衡量其他城市
塔图姆在芝加哥生活期间,对洛杉矶的记忆尤其清晰。走向一家酒吧时,他留意着周围的活动,想起自己在洛杉矶生活多年后,开始喜欢上城市运转不息的感觉。芝加哥不是洛杉矶,却给了他戴尔城所没有的东西——身处一个事情不断发生之地的感觉。路过的人群、街上的动静,以及有可能搭上车,都让他立即感受到两地的差异。
这种比较并未抹去洛杉矶给他留下的艰难印象,也没有声称两座城市处处相似。相反,洛杉矶提供了一段经历,让塔图姆借此辨认出自己所怀念的事物。那座城市起初令他难以承受,后来却成了他心中活力十足的都市生活标杆;他对芝加哥的感受表明,即使离开洛杉矶,他对它的依恋依然存在。因此,在叙事中,洛杉矶不只是他曾经工作的地方。它是塔图姆逐渐适应的家,是他与马文共同生活的住所,也是一座虽已远去、却有助于解释他为何对戴尔城感到不满、又为何在芝加哥重新感到愉悦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