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见证人
启示录两位见证人是《启示录》第11章中的预言人物,他们的传道和复活成为本书重新排列解读《启示录》时的一个关键时间标记。他们预言1,260日,行使掌管降雨和降灾的权柄,并在完成见证后被兽杀害。他们的尸体暴露三天半;随后他们站起来,升到天上,紧接着发生地震。作者借这场最后的地震,将他们的死置于上帝忿怒时期的末尾附近,同时认为他们约在三年半之前、所提出的时间线中教会被提之前不久到来。
身份与预言背景
记载将两位见证人描述为一对奉命作预言的人物,而不是各自拥有独立生平、且有名字的人物。《启示录》第11章在一段经文中介绍他们,同时描述了圣殿、祭坛以及被量度的敬拜者。外院不予量度,交给外邦人;圣城则被践踏四十二个月。他们预言的时间为1,260日,本书将这些时间标记视为同一个广泛末世背景的组成部分。
经文将这两人描述为站在上帝面前的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他们身穿麻衣,这一标志将他们公开的预言职分与他们所行使的权柄区分开来。这段经文没有提供他们的名字或个人经历,而是通过他们的见证、能力、所面对的反对,以及他们死亡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界定他们。
传道与能力
两位见证人的传道持续1,260日。在此期间,他们可以关闭天空,使雨不降下;可以使水变为血;也可以随自己的意愿用灾殃击打大地。这段经文还描述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吞灭任何试图伤害他们的人,并说攻击者必须以这种方式死亡。这些能力使他们的见证不只是言语——他们在场时伴随着影响大地的审判,也能阻止他人直接攻击他们。
作者在更广泛的神圣审判次序中解释他们的能力。按他的叙述,两位见证人大约在十四万四千人受印、教会被提临近之时到来。他们阻止降雨和降下灾殃的权柄,使他们成为上帝施行忿怒的工具,这发生在大灾难后半段。这是作者对这段经文的时间安排和神学解释;经文本身说明了他们传道的时长并列出他们的能力,而更广泛的时间线则是作者将这些细节与《启示录》中的其他事件相比较后构建出来的。
反对与死亡
直到两位见证人完成见证,兽才胜过他们。那时,兽向他们开战,胜过他们并杀害他们。他们的尸体留在大城的街上;这城在灵意上称为所多玛和埃及,也被认作主被钉十字架之处。各民、各族、各方、各国的人观看他们的尸体三天半;这期间,他们的尸体没有被安放在坟墓里。
地上居民的反应,颠倒了见证人先前掌管他们生命的情形。住在地上的人因两位见证人死亡而欢喜庆祝,彼此赠送礼物,因为这两位先知曾使他们受苦。因此,这段记载将公开的敌意与见证人已经完成的见证并列起来——庆祝发生在他们被杀之后,却没有使他们的故事就此结束。作者还将他们的死亡置于兽对圣徒发动的更大规模战争之中;他认为这场战争持续四十二个月,并以教会被提告终。
复活与升天
三天半之后,从上帝而来的生命之灵进入两位见证人里面,他们便站起来。旁观者大为惧怕。随后,有声音从天上呼唤他们上去,他们便在仇敌注视下乘着云升到天上。他们的升天既扭转了人们公开庆祝的局面,也为他们的尸体暴露在外的那段时期画上了一个可见的句号。
同一时刻发生地震。城的十分之一倒塌,七千人死亡,幸存者惧怕,并将荣耀归给天上的上帝。这场地震构成作者时间顺序中的决定性连接。他认为《启示录》中只有两场强烈地震可能是这场事件——一场与第六印有关,另一场与第七碗有关。他否定第六印的安排,因为若从那里往前推算三年半,就会将两位见证人的到来置于敌基督到来之前;他认为这与他们所施行审判的时间和性质不符。因此,他将他们的复活和升天与第七碗倾倒时的地震联系起来。
时间顺序与叙事作用
作者将《启示录》11:1–14解读为一段涵盖两位见证人整个三年半传道时期的记载,而不是认为其中每个细节都发生在这段经文被放入其时间线的那个时刻。这预言从两位见证人到来之时向前展望他们的死亡、复活和升天。因此,他提醒读者,这段经文包含相隔三年半的事件,阅读时必须考虑这段时长。
这种结构使两位见证人成为本书论证中的时间枢纽。他们的1,260日可与圣城遭践踏的四十二个月以及兽掌权的四十二个月相互对照。他们的死亡,以及他们升天后发生的地震,则帮助作者将他们传道的结束定位在第七碗前后。他认为他们在七年大灾难的中点之前不久到来,可能比教会被提早一小段时间;他们则在上帝忿怒的第七碗倾倒前不久死亡。按照这种解读,他们的故事将预言见证、兽的反对、教会被提和最后的审判联系起来,同时并不把《启示录》的书面次序视为完全按时间排列的序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