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身体的不当使用
埃莱娜知道“对身体的不当使用”这一说法以宗教语言表达了身体属于上帝这一主张;在小说中,它被用来谴责自杀、堕胎和安乐死。它的力量不仅在于所指明的禁令,也在于这项教义与人物亲身经历之间的对照——身体并非仅由个人选择支配,也会遭受疾病、胁迫以及他人决定的影响。
教义含义
胡安神父在解释天主教会反对自杀及其他被视为侵犯神圣所有权的行为时,援引了这一说法。他将自杀与堕胎、安乐死并列,视它们为同一种过错的不同形式。按照他的说法,人们可以使用自己的身体,却无权违背身体所属的权威作出决定。
这一原则影响了他对埃莱娜有关丽塔之死的提问所作的回应。胡安神父没有调查导致丽塔死亡的情形,而是断言丽塔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将这一行为描述为侵犯了属于上帝的身体。他的判断十分笃定,给出了宗教层面的裁决,却没有回答埃莱娜最关心的问题——丽塔为何会在雨天来到教堂。
受他人支配的身体
将这一说法与丽塔介入伊莎贝尔不愿继续的妊娠一事并置时,它便显得更为复杂。丽塔基于宗教信念提出主张,阻止伊莎贝尔去找堕胎服务提供者,并坚持认为伊莎贝尔必须成为母亲。因此,否认女性有权终止妊娠的教义不再只是抽象规则,而成为丽塔施加于他人身体的信念,尽管伊莎贝尔已明确表示不愿成为母亲。
伊莎贝尔后来讲述了丈夫和另一名男子如何在妊娠期间帮助控制她。她的叙述表明,这次妊娠及其后果既受他人行为影响,也受到宗教压力的塑造。因此,“对身体的不当使用”这一说法旁边,还出现了另一种未获承认的不当支配——对伊莎贝尔的控制与胁迫。小说将这些权威形式置于相互冲突之中,而非把身体视为纯粹的神学议题。
教义中的反讽
丽塔的信念与她的死亡形成对照,也使这一说法更具意味。丽塔曾将自己对宗教教义的理解施加于伊莎贝尔,后来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小说没有把这一矛盾写成对她先前信念的简单反驳,而是借此痛苦地衡量道德规则与人们生活、行动的处境之间有多么遥远。
埃莱娜与胡安神父的交锋使冲突更加尖锐。她以自己因帕金森病而失去身体控制为例,反驳他关于身体属于上帝的主张。她的病情限制了行动,使日常活动变得困难;这既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对神学教义的违背。面对神父关于所有权和允许使用方式的说法,她的经历提出了一个问题——当身体不再可靠地听从其所属之人时,个人还剩下多少自主能力?
叙事意义
在这些情节中,“对身体的不当使用”既是一种教义表述,也是对身体权力归属的一种争议性描述。胡安神父用它评判自杀,丽塔则以宗教信念介入伊莎贝尔的生育决定。反过来,伊莎贝尔的经历和埃莱娜的疾病揭示了这一表述未能充分说明的身体控制形式。因此,这一说法将宗教谴责与小说更广泛的关注联系起来——谁有权决定一个身体将遭遇什么,以及当这种决定权被剥夺时,谁的痛苦会得到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