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企业有限公司
异乡异客月球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迅速扩张的公司,其股份成为围绕瓦伦丁·迈克尔·史密斯展开的高风险遗产的一部分。该公司将远征队的私人契约及船员的财产,与围绕专利、火星和史密斯资产控制权展开的更广泛争夺联系起来。
公司持有的资产与远征队
公司不断发展的情况,从本·卡克斯顿说明船员遗产时宣布的三比一股票股息中可见一斑。参与月球航线飞行的飞行员迈克尔·布兰特,将其可观薪水的大部分再投资于月球企业有限公司;他的赌博所得也投入了投资。布兰特持有的股份只是史密斯可能获得的公司股票的一部分。
“绅士冒险家”契约的八名“信使号”远征队成员都签署了该契约,约定彼此及彼此的后代互为继承人。由于协议涵盖全体船员的遗产,史密斯不仅可以继承布兰特及其他依法被视为其父亲的人留下的财产,也可以继承全体船员的遗产。他们的资产包括相当数量的月球企业股票,使史密斯有可能获得控股权益,或至少在代理权争夺战中掌握关键股份。
史密斯的遗产与公司利益
史密斯的遗产并不只限于股份。他的生母玛丽·简·莱尔·史密斯在启程参加远征之前申请了十余项基础专利,并将其置于公司信托之中,把控制权和临时收益交由科学基金会。政府最终取得了该信托的控制权,而这些专利仍是围绕史密斯的法律和财务状况的一部分。卡克斯顿估计专利价值数百万,甚至可能数亿美元,并指出史密斯是其所有者。
股票和专利赋予史密斯一种不同于其有争议的火星主权主张的财务地位。卡克斯顿认为,这些资产可能比史密斯名义上的火星统治者身份更为稳固——即使联邦高等法院的裁决否定他对这颗行星的主张,他仍可能保有莱尔驱动器的所有权以及月球企业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在三个最重要的遗产案件中,无论遗产是否受遗嘱支配,他都有望继承。
后果与意义
公司的股份使史密斯原本不确定的个人遗产成为一个关乎政治影响力的问题。控制其资产的人可能因此获得股票投票权并许可专利;卡克斯顿指出,史密斯本人并不懂股票代理权或专利许可,因此控制史密斯实际上就可能掌控这些利益。潜在利害关系不止于这家公司——史密斯的财务地位与火星特许权的分配,以及各国政府和行政人员之间的竞争交织在一起。
在这段讨论中,小说没有交代史密斯的财富最终归于何处。卡克斯顿认为,如果他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这笔财富可能归还国家,但他无法确定那指的是地球联邦还是美国。因此,月球企业有限公司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一家不断扩张的公司,也在于它是遗产、法律管辖权和火星控制权交汇的一项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