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y Hong—Paul Holes案件协作关系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玛丽·洪与保罗·霍尔斯建立了跨实验室合作,将不同案件系列之间似有相似之处的线索转化为经确认的脱氧核糖核酸匹配。洪掌握奥兰治县的档案信息,包括哈灵顿案、维特亨案、克鲁兹案和史密斯案之间的关联;霍尔斯则带来了东区强奸犯调查中的档案。他们最初的比对受到实验室方法不兼容的限制。后来两家实验室都采用短串联重复序列分型后,两人得以直接比对档案,确认同一罪犯与北加州及南加州的案件有关。
关联背后的案件
在霍尔斯联系洪之前,洪的工作已将奥兰治县的几起案件纳入同一幅法证图景。1996年末,她审阅了一份表格,其中列有大约二十起已成功取得脱氧核糖核酸档案的未破案件;每个档案都由当时使用的五个聚合酶链式反应标记表示。1986年珍妮尔·克鲁兹遇害案的档案与哈灵顿案及维特亨案的档案相符。尽管克鲁兹住在与曼努埃拉·维特亨相同的北木社区(尔湾),此前却没人认为她的案件与这两案有关。洪仔细审查这些标记,由此将另一案件纳入逐渐显现的模式。
另一起关联来自文图拉。拉里·普尔要求将史密斯案的证物送往橙县犯罪实验室后,洪打开包裹,发现里面有玻璃载片,却没有通常可提供额外生物材料的拭子。尽管如此,她还是从载片上的精液中取得了脱氧核糖核酸档案。1998年2月17日,普尔收到她的报告——莱曼·史密斯被排除为来源,而该档案与哈灵顿案、维特亨案及克鲁兹案的档案相符。这项工作奠定了洪后来与霍尔斯交流时所依据的法证背景——她曾看到一个档案将此前被视为彼此独立的案件联系起来。
初步比对,尚未确认
霍尔斯试图联系圣巴巴拉的调查人员,询问是否可能存在与南加州案件的关联,之后联系了洪。一名侦探建议他试着联系尔湾;这一通电话使他联系上奥兰治县警长局,随后又与犯罪实验室的洪取得联系。霍尔斯介绍了东区强奸犯档案,以及北加州案件的大致模式——住宅内袭击、夜间闯入、捆绑受害者,以及盗取小型个人物品。他还说罪犯属于非分泌者,并报告其鞋码为九号。洪从这番描述中认出了与她所熟悉案件的相似之处。
这些相似之处让两人有理由比对证据,但仅凭这一点无法确认涉案的是同一罪犯。两家实验室使用着不同的脱氧核糖核酸分型技术。奥兰治县较早采用了短串联重复序列分型,而康特拉科斯塔县的实验室当时尚未使用同一系统。在那个阶段,他们只能比对一个基因——DQA1,而该标记相符。单个结果相同只能作为有限的判断依据,并非他们所需的完整档案比对。
此外还有一个实际障碍——康特拉科斯塔县的实验室当时尚无资格使用可支持不同辖区之间建立关联的脱氧核糖核酸数据库系统CODIS。霍尔斯与洪同意保持联系,并在实验室具备运作条件时互通进展。因此,他们的合作不仅取决于案件之间表面上的关联,还要等待能力各异的实验室达到能够以共同标准比对结果的阶段。
2001年的短串联重复序列比对
这段延迟反映了使两家实验室能力趋于一致所需的资源。康特拉科斯塔县的实验室过去资源有限,花了约一年半才赶上奥兰治县的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能力。2001年1月短串联重复序列分型开始运行后,霍尔斯请同事戴夫·斯托克韦尔重新检测东区强奸犯案件的脱氧核糖核酸提取物。新检测显示,北加州的三起案件仍共享同一罪犯档案。
随后,霍尔斯让斯托克韦尔联系洪,以便两人使用同一技术比对结果。斯托克韦尔和洪在电话中互相读出各自的标记。每当一人报出档案中的一个标记,另一人便确认相应结果。交流结束时,斯托克韦尔向霍尔斯报告结果——这些档案完全匹配。从单个标记相同迈向直接的短串联重复序列比对,使他们先前的怀疑转化为有力的跨案件关联。
合作所确立的结论
这次匹配将东区强奸犯案件与此前已同哈灵顿案、维特亨案及克鲁兹案关联的奥兰治县档案联系起来,也与从史密斯案证物中取得的档案相连。这使洪与霍尔斯的交流不再只是非正式讨论作案方式的相似之处——两家实验室分别检验了不同案件的证据,随后又使用兼容的技术确认档案相符。法证结果将并非全部由同一组人员调查的案件联系起来,并跨越了北加州与南加州调查之间的界限。
2001年4月4日,这一发现公之于众;新闻报道宣布,脱氧核糖核酸将20世纪70年代的强奸案与连环谋杀案联系起来。消息迅速公开,与此前谨慎、循序渐进的工作形成对照——洪早先取得并比对档案,霍尔斯最初联系她,进行受限的单一标记检测,等待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能力到位,最后逐一确认标记。合作的意义就在于这一过程。它表明,在实验室能够以共同的技术标准比对证据之前,看似有希望的相似之处仍只能视为暂定线索;也表明调查人员与法证科学家持续沟通,能够将此前彼此分散的案件卷宗纳入同一幅证据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