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形灵体

托拉

山羊形灵体出现在以色列人献祭的律例中,人们曾向它们献祭。对它们的简短提及,将未经授权的献祭与宗教上的误入歧途,以及敬拜集中于会幕圣所联系起来。

在献祭律例中的提及

耶和华命令以色列人把预备用于献祭的动物带到会幕圣所入口,交给祭司。祭司要把血洒在祭坛上,并焚烧脂油,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祭物。

在这项指示中,经文禁止人们继续向山羊形灵体献祭,并说百姓曾随从它们而偏离正道。这项禁令被规定为世世代代永远遵守的条例,并非对礼仪做法随口一提。

敬拜与群体界限

这段经文把禁令与要求以色列人和寄居者将燔祭及其他祭物带到会幕圣所的规定并列。不这样做,就要从群体中剪除。因此,这项规定既以献祭的对象耶和华,也以指定的地点来界定何为获准的敬拜。

经文没有描述山羊形灵体,也没有赋予它们叙事中的个别角色。它们在此处的意义仅限于一种被禁止的献祭形式——转向它们,被呈现为背离律法所确立的敬拜方式与群体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