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

托拉

瞪羚既见于创造记述,也见于《申命记》的饮食与敬拜律例。它的出现将受造的动物世界与日常食物联系起来——人可以食用瞪羚肉,包括在圣所之外;祭牲的份额和血则受不同条例约束。

创造与动物世界

第五日,上帝创造水中的生物和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并赐福使它们繁衍增多。本段没有单独提到瞪羚,但它后来出现于经文中,属于作为受造界一部分而呈现的广阔动物世界。

饮食许可

《申命记》将瞪羚与赤鹿及其他几种野生动物一同列为准许食用的动物。饮食条例也给出陆地动物的一般判定标准——必须蹄完全分趾,并且反刍。这个名单将瞪羚归入百姓可以食用的洁净食物类别。

日常肉食与敬拜

律例区分日常肉食与留作敬拜之用的食物。人可以按自己的心愿在各城宰杀并吃肉;瞪羚和赤鹿就是以这种方式食用的猎物例子,洁净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这类肉。相较之下,什一奉献、头生牲畜、誓愿之物、甘心祭及其他圣物的份额,都要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食用,并且不可忽略利未人。

所选的圣所距离太远时,同样适用这一区分——人可以在当地宰杀牛群或羊群中的牲畜作为食物,正如人食用瞪羚和赤鹿一样。不可吃血,因为经文指出血就是生命;血要倒在地上。因此,瞪羚说明了日常食用肉类是蒙许可的,同时也表明血和分别为圣的祭物仍有礼仪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