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鹿

托拉

赤鹿被列为获准食用的动物,也是在区分普通肉食与圣物的律例中用作实际比较的例子。它的出现将受造界与以色列的饮食和敬拜条例联系起来。

创造与命名

赤鹿属于受造的陆生动物,其多样性被描述为大地有序丰饶的一部分。后来,饮食律法也提到赤鹿;其中对它的界定并非基于叙事行动,而是基于它是否可以食用。

获准食用的动物

在洁净陆生动物的清单中,赤鹿与牛、绵羊、山羊、瞪羚及其他种类并列。获准食用的动物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蹄分两瓣,并且反刍;符合这两项条件的动物可以食用。

律例也区分只具备其中一项特征的动物。骆驼和兔反刍,却没有分蹄;猪有分蹄,却不反刍,因此被归为不洁净。赤鹿属于获准食用的动物,并非这些例外。

普通肉食与圣物

按照律例,赤鹿可用来比照人们在自己的城镇中按心愿宰杀食用的肉类。普通肉食可由洁净者和不洁净者共同食用,如同赤鹿和瞪羚一样;但血必须倒在地上,不可食用。

这项许可有别于什一奉献、头生牲畜、誓愿、甘心祭及其他圣物;这些圣物须在选定的敬拜之处、在上帝面前食用。即使该处距离太远,不便在那里宰杀和食用,家养的牛群和羊群仍可依照普通肉食的律例在当地食用,但血仍须倒出。

礼仪与社会背景

因此,赤鹿主要发挥分类作用——它说明何种食用行为合乎律法,却没有被描述为祭物,也不是叙事事件中的行动者。饮食律法将赤鹿与圣物以及禁食血的规定并列,由此划分日常饮食与敬拜,同时将获准食用的食物延伸至家中成员和住在他们当中的利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