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者首次抢劫银行

樱桃

叙述者首次抢劫银行,将绝望的筹钱之举变成了蓄意踏入犯罪的行动——叙述者选定一家银行,排除了一家似乎太难抢的银行,随后带着现金离开,而现金很快就换成了海洛因。这一事件的特点,是算计与强迫冲动的碰撞。他研究环境并调整计划,但他声称的目的不是发财或脱身,而是弄到海洛因,结束眼前的煎熬。抢劫得手了;它换来的缓解短暂而代价高昂。

背景与犯罪情境

本章将这场抢劫置于叙述者对自己如何成为罪犯的解释之中——他需要钱,而且花了太多时间和毒贩混在一起。这番说法旁边,还讲述了一个更早的夜晚——他们漫无目的地策划犯罪,却一无所获。叙述者、劳尔和莱德开车四处寻找一辆属于他们打算抢劫的男子的特定汽车,却始终没找到;于是他们转而去了那名男子家中。这段经历呈现了投机取巧的犯罪计划所处的环境,但现有叙述并未证实找车的计划直接演变成了银行抢劫。

莱德出现在这个圈子里,也带来一种更危险的可能。没有其他来源时,叙述者会向他买海洛因;叙述者还说,莱德左脸颊那道新月形伤疤是被刀砍伤的标记,并非意外留下的。莱德曾要求叙述者替他杀一个人,作为交换给他一万美元,并把这笔酬金说成一个机会;直到后来,叙述者才解释说,莱德欠那名目标人物一大笔钱,希望杀人能一笔勾销这笔债。叙述者拒绝了。叙述者拒绝这一要求,说明了他与莱德交往的利害关系,但并未把银行抢劫变成谋杀计划。

莱德也是不可靠计划的来源。叙述者说,他惯于撒谎,把别人卷入危险处境,却指望他们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然而,劳尔相信莱德,包括他关于那辆汽车的说法。最后,叙述者受够了。他们丢下莱德;叙述者筋疲力尽,身体也感觉不适,于是告诉劳尔,他可以去做劳尔提过的另一件事。劳尔答应了。因此,这场抢劫并非源自一项明确且描述完整的计划,而是在搜寻失败、叙述者对莱德感到恼火之后改变方向的结果。

选择银行

凌晨三点半,劳尔打来电话。叙述者已经准备出发,并说自己感觉不错——虽然紧张,却因此觉得自己活着。他们四点刚过便碰了面。劳尔从表亲那里借来一辆普通的灰色日本车,车龄已有好几年,还装了临时牌照。这辆不起眼的车似乎适合用来作案,但叙述者没有检查就接受劳尔最初选定的银行。

他们开车经过那家银行,透过面向街道的窗户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叙述者拒绝了这家银行,因为出纳员坐在防弹玻璃后面;劳尔提议抢一名顾客。叙述者拒绝这种做法,坚持要另找一家银行。这段对话展现了一种贯穿整场抢劫的区别——他愿意犯罪,但仍会就自己愿意和不愿意做什么作出战术判断。他并非只是跟着劳尔走。

下一家银行位于一座老旧的购物中心里。银行的年头似乎对叙述者有利,他估计那里门旧、摄像头差,而且银行要到十一点才关门。他们同意等到里面的人少一些。七点差二十分钟时,劳尔提起时间;叙述者决定进去。这段过程让犯罪在眼前的细节上显得经过了筹划——包括车辆、目标、安全措施和时机——尽管它更深层的起因是迫切需求,以及一连串不稳定的计划。

银行内部

里面有三名员工和一名顾客——两名年轻女性担任出纳员,一名年长、身材魁梧的分行经理坐在另一间独立房间的办公桌旁。经理办公室有一面玻璃墙,他看见了叙述者。叙述者认为经理明白他此行的目的。他拉起兜帽,压低针织帽,但经理没有追问;外面正在下雪,足以为他遮住头部提供一个寻常的理由。

叙述者没有立刻走向柜台,而是走到一张放着笔和存款单的桌子旁。他慢慢地在存款单上写了大约十遍“操”,等待顾客离开。她个头矮小,大约四十五或五十岁,穿着黑色羊毛大衣,齐肩深色头发间已泛灰。这个等待,是一场原本有明确目的的行动中一个具体的停顿——叙述者等着唯一的顾客离开,而她确实离开了。经理的察觉、冬衣,以及存款单上反复写下的词,都让这一幕显得临时拼凑;这场抢劫是通过一张临时写成的字条实施的,而非依照事先描述过的方法行事。

到了柜台,叙述者把字条递给左边的出纳员。她甚至不必读他写的内容,就拿出了钱。另一名出纳员盯着他看,叙述者觉得她担心自己也会被抢。他后来认为,自己或许也应该从她那里拿钱,但他没有这么做。这段叙述既记录了扩大盗窃范围的可能,也记录了他实际守住的界限——他从一名出纳员那里拿走钱,没有碰另一名。

逃脱与事后

叙述者对自己所作所为的解释简单而直白——他想要海洛因,也想让眼前这一切赶快结束。他快步走到门口,钻进劳尔的车,横躺在后座上。他告诉劳尔,自己已经得手,让他开车。警笛声正在逼近,但他们已经驶离现场,融入了车流。叙述者把临时牌照放在挡风玻璃后显眼的位置;在他看来,街道像一条光之河。逃离很快,但警笛声清楚地表明,车子离开银行并不意味着风险已经消失。

劳尔和叙述者分了钱,劳尔把他送到自己的车旁。十分钟后,劳尔打来电话,让他联系布莱克。叙述者向布莱克买了三克海洛因,还清了欠他的钱,然后回家。这一连串事情清楚交代了赃款的去向——一部分钱用来偿还旧债,而海洛因则满足了驱使他去抢劫的渴求。成功脱身并没有带来新的安稳;这场犯罪又把他卷回了毒品交易圈,而叙述者说,正是这个圈子引发了他对钱的需求。

叙述者到家时,艾米丽已经回来了。他把海洛因和钱都拿给她看,接着告诉她自己抢了银行。艾米丽回答说,她早就觉得他那天早上的行为很奇怪。她的察觉没有阻止犯罪,也没有改变结果,却让这番坦白发生在他们的关系之中——叙述者没有对她隐瞒眼前的证据。这一事件并不以抢劫本身结束,而是以赃款和海洛因出现在家中告终,两者一同让这桩新的犯罪行为暴露无遗。

意义

这场抢劫是叙述者从与犯罪同伙打交道转向亲自抢劫银行的一个门槛事件。他的准备很实际——评估防弹玻璃,拒绝劳尔提出的抢顾客的建议,等银行里的人散去,并使用借来的汽车。然而,这一幕并未把这种本领描写成掌控局面的能力。他给出的直接动机是海洛因,而赃款几乎立刻就被分掉、用来偿还布莱克的欠款,并换成三克海洛因。

算计与急迫之间反复出现的对照,构成了这一事件的特点。叙述者能够拒绝第一家银行,等顾客离开,也能克制自己不抢第二名出纳员;与此同时,他说自己进门前觉得活着,事后又只想让整个煎熬赶快结束。他确实有所克制,但克制有限;他的成功也没有消除促使他犯罪的需求。他把现金和海洛因都拿给艾米丽看,使这场抢劫成为他们共同生活中一件公开的事实,而非独自隐瞒的秘密。因此,这一事件最终带来双重后果——叙述者跨入了银行抢劫这一犯罪,而赃款又径直把他带回了让这次犯罪显得必要的依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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