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
欺骗英格兰不仅是一段婚外情发生的背景,也是私人关系与迁徙、社会差异以及谁能有归属感等问题交织之处。无名英国女人讲述自己从捷克斯洛伐克来到那里时,对当地日常社会规范几乎一无所知,与周围的人也缺少共同的参照。相比之下,这位美国作家在英格兰感受到,自己的犹太人身份与美国人身份变得格外容易引发争议。他们各自的讲述,都不允许把这个国家简化成避难所或单一的排斥象征。
抵达与重新安居的艰辛
对无名英国女人而言,来到英格兰之前,她经历了一段并非迅速、也并不顺遂的离开捷克斯洛伐克之旅。她回忆说,自己花了一年多安排必要的文件并支付教育费用,之后才得以离开。她说,离开时自己甚至已经不喜欢那个将要在英格兰与她团聚的男人;她记得的反而是对某种美好事物的渴望。叙述者将这场婚姻描述为一条出路,但她的回忆表明,动机并不像单纯逃离那么简单——她也曾希望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她抵达的国家并没有立刻让她感到这里就是更好的生活。
她最初在英格兰的经历充满苦痛,而非感激。她说自己哭了,感到痛苦不堪,无法应付眼前的一切;她的丈夫则先是心烦意乱,之后开始恨她。他认为,她既然已经被带离那个可怕的国家,就理应感到高兴;这种期待与她对朋友和熟悉生活的思念发生了冲突。由此产生的矛盾并未被说成英格兰处处怀有敌意的证据;它展现的是,拯救的说法可能无法顾及流离失所带来的情感代价。
这种困难也延续在日常交往之中。她讲述自己如何找工作,雇主得知她刚到不久便拒绝雇用她;她做过各种工作,包括打字和在福伊尔书店卖书。卖书的工作在第三天就结束了——她顶撞了一位令人难以忍受的经理,随后被解雇。她以自己捷克人的习惯与她所理解的英国人行事规范之间的差异,来解释这件事。在她的讲述中,重新安居不仅意味着找到工作,还要求她学会哪些自我主张的方式会被接受。
文化流离失所与亲密关系
这段对话将家庭生活中的不满与文化流离失所区别开来。这位美国作家暗示,女人对英格兰和英国特质的不满可以拿出来讨论,而他自己的家庭生活不满却仍不可触及。他还提出,文化流离失所是否可能比婚姻中的不快乐更能解释他为何爱上她。这场交流并未把这种可能性当成对他们关系的完整解释,而是让它保持开放。因此,英格兰是这段婚外情发生时的环境因素之一,却不是能简单解释掉任何一方欲望或选择的原因。
女人的回忆通过言语、工作和社会归属感,让文化差异变得具体。她说,普通英国人很难与她产生联系;这未必是因为他们不友善,而是因为她觉得他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着另一种语言,与她几乎没有共同之处。她把这些经历与这位美国作家的社交圈中那些受过教育、饶有趣味的人作了对比。这种区分揭示了一个国家如何因人而异——访客或作家可能置身于令人振奋的交际圈中,而一个初来乍到、寻求普通工作与陪伴的人,却会觉得日常生活格格不入。
这位作家的存在使她的处境更为复杂。她回想说,他有时让她觉得自己是局外人,却也给了她一条有限的途径,让她得以稍稍成为圈内人;她从他身上学到了东西。认识他并没有让英格兰变得更容易理解。恰恰相反,她说,自己越了解他,这个国家就越令她难以捉摸,直到她的经历变得遥远而晦涩,仿佛一年有半年生活在十二世纪的中国。她的比喻并非表示自己真的换了地方,而是表明熟悉并未带来理解。婚外情让她得以进入另一个人的世界,却也加深了这样一种感受——更广阔的社会世界仍然遥不可及。
英格兰、犹太身份与作家的视角
英格兰也让这位美国作家更加意识到一些他说自己几乎已经忘记的身份——犹太人和美国人。他回忆,自己在高级晚宴上变得好争辩,并为哈里·杜鲁门辩护,反驳关于他犯有战争罪的指控,直到凌晨一点。这段轶事将争论呈现为他在英格兰处境下的反应,而非一场置身事外的政治辩论。在周围的这个国家里,他感到自己再次被迫捍卫与自身身份和国家历史相关的立场。
有人问及英国人对犹太人的反感时,他提出,势利或许有助于解释这种现象。他区分了已经进入贵族或中上层阶级建制、家族融入英国文化已有数百年的犹太人,与仍处于这一受认可社会地位之外的犹太人。这是他在对话中的看法,并非对英国社会的独立描述。尽管如此,这段交流仍表明,阶级与宗教一样,都会影响归属感——按他的分析,接纳与否并非只取决于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还取决于别人是否把他视为既定文化秩序的一部分。
女人质疑英格兰的基督教特征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他的离开,而他不愿让这个国家或他们的分别代表整个决定。他说自己离开有很多原因,他们分手只是其中之一。因此,书中呈现的英格兰形象超出了任何单一的解释——它可以体现宗教差异与感知到的反犹主义,但也承载着个人经历、社会观察以及文学描绘的局限。
离开与地方的余韵
这位作家永久离开英格兰并返回美国后,女人试着拨打他在英格兰旧工作室的电话。那个号码已经无法接通。这次未能联系上的小插曲,使旧地址成了分离的标记——曾经容纳他在异国生活的地方已无法再让他们取得联系;直到他的归返成为永久事实之后,这通电话才终于打到他那里。
两人谈到小说时,女人思索英格兰是否代表她,以及这位作家是否把她写成了身在英格兰的外国人。她又让这种解读变得复杂起来。英格兰早已使她感到流离失所;他的陪伴有时让她既觉得自己在圈外,又仿佛部分获得接纳。他并非单纯地造成了她的疏离感,却帮助她认识到自己对周遭世界有多少从未真正理解。因而,小说中的英格兰既不只是女人的国家,也不只是作家的寓言。它是一个意义始终被各有不同经历的人争论的背景,而两人的亲密关系也从未让任何一方得以完全占有它。
这位作家返回纽约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说,自己有时在当地长途散步后,会面带微笑地大声说自己到家了。在最后一段关于英格兰是否过于基督教化的对话中,他反驳说,即便是特拉维夫,与纽约市相比似乎也过于基督教化;他以一种刻意挑衅的比较,表达了自己的犹太人归属感。在这番比较中,英格兰仍是他衡量归家之情的出发点——它并非外国性的定论,而是使他的归返变得清晰可辨的参照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