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

欺骗

对菲利普·罗斯而言,纽约市不只是他从英格兰返回的美国目的地——在这里,归乡之感会在身体和街头变得可感。他通过第八十一街回忆这座城市,在长途步行中重新遇见它,也听见它充满争辩的公共生活;这些都与他多年的海外生活形成鲜明对照。纽约市的重要性不在于它能带来毫无芥蒂的舒适,而在于他意识到,曾经可能显得刺耳难受的那些桀骜特质,也是归属感的标志。

一位移民的纽约

奥利娜的讲述将纽约置于另一段迁徙经历之中。她说自己是捷克斯洛伐克女性,1968年俄国坦克进入她的国家后移民美国,在美国生活了六年,住在上东区。在她的故事里,这座城市是一个令她爱上的新家园,是她迅速适应新环境、追求一种可以兼顾工作、欲望与恋爱的生活的地方。她学习表演,参加了派拉蒙的一场比基尼试镜,却没能更进一步,随后进入时装业;她对此并不满意,于是开始考虑写一本书。

她对上东区的回忆,并不只是机遇的记录。她回想起自己踏入的那个世界里的浮华和性方面的失落——一栋名人公寓楼、一位美丽的黑人模特,她主动提出替对方倒垃圾,还有一名演员带她去拜访自己的女友,与两名女子都发生了关系,却让另一名女子达到高潮。后来,她穿着一件瓦伦蒂诺黑色礼服做模特,去皮埃尔酒店和广场酒店的酒吧,希望知道男人是否会喜欢她。他们过度的关注让她憎恨自己的身体;她试着把乳房束在衣服里面,还上了语音和言语课程,以消除自己的口音。在她的叙述中,纽约的吸引力与评判交织在一起——浮华让她有机会接触那个世界,却没有带来她渴望的爱。

第八十一街上的往日生活

对菲利普而言,第八十一街浓缩了他早年在纽约的生活;他用这个说法来比较眼下的生活和伦敦的生活。有人问他那里的生活怎么样,他回答说,与他和同伴在第八十一街当罪犯时相比,并没有太大不同。这个玩笑让这座城市成为他们共同经历过往越界行为的地方,而不只是普通家庭生活的背景。多年后,他在解释令妻子苦恼的写作时再次提到同一地址——他回忆说,罗莎莉·尼科尔斯和丈夫从英格兰搬来时曾登门拜访;他还说,自己把她在英格兰的生活和她的婚姻写进了笔记本里的英国女子身上。

围绕笔记本的争执又赋予纽约另一种地理——卧室、写作室,以及在两者之间延续的往事。菲利普解释说,有时妻子睡着后,他会坐在卧室里,虚构自己与一个想象中的女人以及其他女人之间的对话。他把这种写作描述为想象中的不忠,同时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并说这是在哀悼婚前的生活。他的讲述还把虚构的英国女子与他在英格兰生活时的观察,以及他从罗莎莉·尼科尔斯那里了解到的事情联系起来。因此,纽约既承载了笔记本被读到并引起争执的家庭场景,也收纳了早年的街道和人际关系;它们构成了被转化为小说的部分素材。

归来与对家园的确认

从英格兰返回后,菲利普在纽约漫步。回到这里几个月之后,他才充分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他时不时会听见自己大声说,他到家了。这份迟来的确认很重要——归乡并非在越过边境或抵达机场时得出的结论,而是在一次次走过熟悉街道的过程中浮现的感受。

他发觉自己思念的是犹太人生活中特有的公共气息。他形容纽约的犹太人强势、好争辩、直率而不知羞耻,并称这座城市是一个喧闹不羁的犹太人中心。他的比较鲜明地凸显了纽约与英格兰的差异——伦敦之后,就连特拉维夫在他看来似乎都显得过于基督教化。这是菲利普对归属感的主观描述,并非对每一位纽约人或每个犹太社群的客观描绘。这座城市之所以让他感到恢复了活力,是因为在这里,他遇见的犹太性显眼而充满争议,不再是含蓄或遥远的。

街头生活与归属感

菲利普对日常冲突的反应,最清楚地显露出归来带给他的情感力量。他开车去新泽西看望父亲,从林肯隧道驶出时,邻车司机骂他是个混蛋;他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才招来这句辱骂。他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还鼓励那人继续指责。这次相遇浓缩了他所欢迎的那座城市——陌生人会公开争执,即便一句来由不明的辱骂,也能让人感到这是一种不必过分谦让的真实生活。

他也在电视上看埃德·科赫打手势;这位犹太裔市长不受他那些自由派朋友喜欢。菲利普对市长显而易见的族裔风格怀有亲切感,把它看作一种公共表演;这种风格非但没有令他反感,反而拉近了他与市长的距离。电视上的市长和隧道边的司机,共同将纽约好争辩的活力化作一种认同。菲利普最后接受了自己已回到部族怀抱的事实,同时也觉得这有些奇怪。因此,这座城市的欢迎既亲密又带着反讽——家园并非没有摩擦的地方,而是摩擦本身也会令人感到熟悉、有人情味并焕发活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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