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表型中心定理
自私的基因扩展表型中心定理将以基因为中心的自然选择推广到携带基因的身体之外——行为往往有利于影响该行为的基因存续,无论这些基因位于行动者体内,还是位于受该行为影响的另一生物体内。其核心做法是把生物体对外部世界的影响——包括对其他身体的影响——视为表型的一部分,而选择可以经由表型发挥作用。
定理及其适用范围
该定理是在动物行为的背景下提出的——如果基因对行为的影响有助于确保其传播,那么选择就会有利于这些基因,无论它们实际位于哪个身体之中。该定理并不局限于行为。同样的推理也适用于颜色、大小、形状和其他性状,从而将分析从生物体的解剖结构扩展到它在自身之外造成的后果。
这一主张重新界定了生物体与基因之间的关系。基因是复制者——它们通过复制而成的遗传物质谱系延续。身体则是由基因构建并在世界中行动的载体,而不是复制者本身。因此,可以通过基因载体的行为来评估基因的进化效应,其中也包括发生在该载体之外的变化。
从基因到身体之外的效应
这一论证依赖于区分基因的物理位置与其效应的作用范围。基因影响神经系统的发育,进而影响行为;行为又可以改变外部物体或另一生物体。在这种扩展后的解释中,即使物体或受操控的生物体并不含有产生该效应的基因,这种效应仍与选择有关。
这一主张并不要求某个基因单独行动或直接构建某种特定特征。本书强调,身体是许多基因彼此之间以及它们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协同产物。把某个基因称为“负责”某种性状,是一种简便说法,用来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该基因具有影响这种性状的倾向,而不是说它是唯一且充分的原因。定理将同样的谨慎态度延伸到身体之外——遗传影响可能是间接的,经由发育和行为传递,但仍会对基因存续产生后果。
实例与证据局限
这一论述援引了生物体影响其他生物体的案例,其中包括一种毛毛虫,它发出的信号和分泌物会改变保护它的蚂蚁的行为。这类例子具体说明了扩展的含义——一个生物体的行为可以影响另一个生物体的行动,由此产生的效应也可以结合那些有利于产生该行为的基因来考察。定理的要点并不是受影响的生物体含有相关基因,而是这些基因的影响可以延伸至该生物体。
本书还区分了适应性解释与已证实的遗传机制。例如,书中指出,自然选择必定有利于祖先石蛾中与建造有效防护住所相关的基因,因为适应需要可遗传的变异。不过,书中也承认,石蛾住所的遗传学实际上尚未得到研究,而且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殖石蛾十分困难。因此,这一推理是根据适应和可遗传差异作出的推断,而不是对已完成遗传实验的报告。
意义与阐释
该定理化解了将个体生物体与基因分别视为选择中心单位所造成的长期张力。生物体会繁殖,但本书将基因视为形成延续谱系的复制者,并把身体视为复制者借以影响世界的载体。扩展表型尤其清楚地呈现了这一区别——基因的效应范围不一定止于携带它的身体边界。
关于基因“操纵”世界的说法,是进化论中的简略表达,并非声称基因有意识地进行计划。该论述描述的是差异存活与繁殖——其效应往往有助于自身传播的基因,会变得更加常见。如此理解,该定理是一条用于追踪选择如何通过间接效应发挥作用的一般规则,而不是声称每种有益后果都是有意造成的,或某个基因能够单独决定复杂的行为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