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获得特征不遗传原则

自私的基因

后天获得特征不遗传原则认为,个体在一生中获得的特征或知识,不会因此通过遗传传给子女。在《自私的基因》中,该原则区分了生物体短暂的身体与经历,以及在连续世代中延续的遗传物质。这并不意味着基因单独决定身体或每一个行为——基因的作用是在发育过程中通过复杂的相互作用产生的,而基因对行为的影响则是间接的。

定义与发展

基因间接引导蛋白质的制造;蛋白质构成身体大部分物质结构,并调节细胞内部的化学过程。这些过程促成身体的发育,但从遗传指令到生物体的路径十分复杂。该解释明确反对一种观点,即任何单个基因都能独自构建整个身体部位——发育是一项协作过程,涉及许多基因和环境条件。不过,在其他相关因素保持不变时,某个基因仍可能影响某种特征,例如,相较于另一种等位基因,它倾向于产生较长的腿。

该原则源于身体发育与遗传物质传递之间的区别。一生中获得的知识和智慧不会通过遗传方式传给子女;每一代都从遗传而来的遗传信息重新开始。因此,身体被描述为基因以相对不变的形式保存自身的一种途径,而不是一份记录个体后天经验、并将其写入后代基因的档案。

基因、身体与世代

该原则与一种基因理论并存——基因是寿命长久的复制者,而它们在个体身体中的组合只是暂时的。一台生存机器包含许多基因,身体的形成取决于它们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一个基因可以在身体不同部位产生作用,而任何一个身体部位都可能受到许多基因的影响。性繁殖还会混合并重组基因,因此,个体特有的基因组合存在时间很短,但构成该组合的基因可能继续通过许多连续的身体传递下去。

重组使这一区别尤其具体。在精子或卵子形成过程中,父源与母源染色体的对应片段可能发生交换,产生由遗传物质拼合而成的镶嵌染色体。交换可以发生在编码蛋白质的序列内部,而不遵循基因之间整齐、固定的边界。因此,书中采用一种功能性定义——基因是染色体物质的一段,只要它能延续足够多的世代,就可以作为自然选择的单位。能够延续的并非不变的个体身体或其后天获得的特征,而是能够跨世代复制和重组的遗传物质。

遗传、选择与行为

该原则也阐明了书中对遗传影响与有意识控制的区分。基因影响身体和神经系统的构造,但神经系统作出每时每刻的行为决策。只有当影响某种行为可能性的遗传差异,比其他变异更成功地在基因库中延续时,该行为模式才可能进化。这一论述涉及影响行为的因素如何遗传和受到选择,并非指某个个体获得的行为或教训会被复制进其后代的基因。

书中对蜜蜂卫生行为的讨论,展示了它所援引的遗传变异类型。有些品系会找到患病的幼虫,揭开其巢房的蜡盖,取出幼虫并将其丢弃;易感品系则不会完成这一系列行为。在W. C.罗森布勒的育种实验中,第一代杂交蜂群没有表现出卫生行为,尽管相关基因以隐性形式存在。回交培育产生的蜂群,有的完成了整个行为序列,有的完全没有表现,还有的会揭开巢房却不移除幼虫。罗森布勒亲自揭开蜡盖后,表面上不具卫生行为的蜂群中,有些蜜蜂继续移除了幼虫。这个例子将行为呈现为一种复杂特征,其遗传组成部分可以彼此分离,而不是一种简单、不可分割的行为,也不是一种通过遗传传递的后天特征。

范围与意义

该原则属于一项更广泛论证的一部分,反对把进化描述当作道德训诫。该书区分了这样一种主张——基因往往通过自私效应取得成功——与建议人类自私行事。人类仍然能够慷慨并彼此合作,但这些行为并非被解释为通过遗传传下来的后天品质。相反,这种解释将遗传效应、发育、环境条件和行为视为因果链条中的不同环节,同时提醒读者,不要把“某种特征的基因”之类的实用说法,误解为某个基因是该特征的唯一成因。

这一区分也避免人们把书中目的论式的措辞当真。基因没有意识,不会制订计划;谈及基因“试图”实现什么,只是对遗传变异差异性延续的简写。后天获得特征不遗传原则为这种简写划定了明确界限——基因可以塑造生物体行动所依赖的身体和神经系统的发育,但个体后天获得的知识与经验不会因此成为下一代的遗传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