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普顿公寓楼
造雨人汉普顿公寓楼是一栋日渐破败的砖砌公寓楼,鲁迪·贝勒已在此居住近三年。他住在二楼一套两室小公寓里,每月租金为275美元,他很少按时交租。公寓楼的破旧状况,以及维持这里的住处所承受的压力,使它既是栖身之所,也体现出他的处境已变得多么不稳定。
居住环境与租户
汉普顿公寓楼距离一条繁忙街道一个街区,距校园约一英里,住着学生和其他经济拮据的居民。房东习惯与拖欠房租的租户协商;这种惯例让鲁迪即使欠着房租也得以继续住在那里。最近,他曾设想半夜搬走,以后再商量付款;然而,在他失去工作之前,这个计划仍以他能继续领到薪水为前提。
停车场里的传票
凌晨两点刚过,鲁迪把车停在垃圾箱附近,在漆黑的停车场遇到一名法律文书送达员。那人向他送达了德士古公司的诉讼文件,以及汉普顿公寓楼驱逐诉讼的文件。送达员告诉他,文件上写有开庭日期和律师姓名,还说他或许打几个电话就能解决这些事情。送达员离开时又补充说,警方正在寻找鲁迪,原因是市中心一家律师事务所遭到破坏,并建议他另找地方过夜。因此,公寓楼停车场成了鲁迪的住房危机与迫在眉睫的被捕可能性交汇之处。
驱逐与临时保护
第二天,鲁迪前往破产法院时,驱逐威胁仍未解除。他提交个人第七章破产申请,触发《破产法典》规定的自动中止令——房东当天不能驱逐他,甚至不能打电话斥责他。自动中止令提供的是即时法律保护,并未解决他拖欠的房租。因此,汉普顿公寓楼体现了临时安全与失去住房风险之间那条狭窄的界线;面对资不抵债的处境,鲁迪只有借助法律才能守住这条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