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不可靠性与重构性

镜子之书

《记忆的不可靠性与重构性》是本书对“鲜明的回忆必然是准确记录”这一观念的核心质疑。记忆会吸收从他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因暗示而增添细节,也可能与一个人先前自己的说法相矛盾。其影响不止于个人的不确定感——记忆会成为证词、身份认同和叙事的一部分,但记忆带来的确定感本身并不能证明事情究竟如何发生。

记忆作为重构

劳拉通过剪辑过的电影胶片和可塑明胶的意象,向理查德解释这一观点。她认为,记忆不像摄像机那样记录一切,而是从经历中挑选片段,并将它们拼接成连贯的场景。一个人可能记得某件事,却忘了自己是如何得知的;也可能把听说的事情误当成亲眼见到的事情。理查德起初抵触这一理论,但他在一段长期以来一直当作亲身记忆的往事中认识到它的说服力——他以为自己看过1970年的超级碗比赛,见证堪萨斯城酋长队击败明尼苏达维京人队。那时他才四岁;这个场景其实来自父亲反复讲述的比赛故事。

对一件重大公共事件的记忆,也体现了“知道某事发生过”与“亲自记得那件事”之间的区别。理查德知道父母看过登月,因为他们多年来一直谈起这件事。他也能复述当天家里的一则轶事——父亲看完牙医回来,母亲给他泡了洋甘菊茶漱口,结果他把嘴烫伤了。但理查德不记得自己看过尼尔·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那些影像是他后来才看到的。反复讲述的故事让他得以了解那天的家庭叙事,却没有使他成为电视直播事件的目击者。

暗示与虚假记忆

魏德的实验表明,记忆重构不只是一个比喻。他研究的学生出生于购物中心逐渐普及的时期;当时,孩子在人群中走失的担忧已为许多家庭所熟悉。起初,没有人记得自己曾在购物中心走失。然而,在催眠状态下,魏德暗示他们确实走失过。之后,四分之三的学生描述了这类经历,包括恐惧、被店员找到、被带到母亲身边,以及广播里播报有孩子在咖啡馆附近被找到。

这些叙述详尽而肯定,并不能使被暗示的事件成为真实记忆。许多参与者不接受催眠和童年恐惧造成这些记忆的解释。魏德还拿纽约市一场虚构的鳄鱼袭击事件作对比,以此阐明他提出的机制——如果某种暗示符合一个人已有的恐惧和文化经验,就更容易被进一步想象和补充。在这一解释中,记忆既不是可以随意凭空捏造的,也不是中立的档案。某件事能否让人觉得自己记得它,部分取决于它是否符合原本就显得可信的情形。

这项实验也进一步凸显了回忆的鲜明程度与可靠性之间的区别。学生能够描述自己的感受、是谁找到他们,以及他们听到了什么,但这些细节是暗示情境的产物,并不能证明相关事件确实发生过。因此,记忆的主观体验与记忆所指向的历史事实之间的差距,构成了本书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相互矛盾的叙述与过去

劳拉将这一问题与目击证词联系起来。对于同一起肇事逃逸事件,接受询问的人可能信誓旦旦地给出互不相容的汽车颜色描述;尽管目击者坚持说车是红色或蓝色,最终查明的颜色却可能是黄色。她的例子表明,细小而看似显而易见的细节也可能让不同叙述彼此分歧。如果回忆是一种主动重构,那么确定感和意见一致就不能简单地被当作独立证据的替代品。

理查德·弗林对自己前往约瑟夫·魏德住所一事的叙述,也让同样的不确定性进入了对约瑟夫·魏德遇害案的调查。弗林在手稿末尾写道,自己是在蒂莫西·桑德斯到访约二十分钟后离开,当时大约是傍晚六点。单程大约需要二十分钟,遇上当时的天气可能还要更久。然而,弗林告诉调查人员,他大约九点去了那所房子,在圣诞假期前和魏德谈了图书馆的事,十点回到家,不久后便上床睡觉。这一出入留下了几种可能——弗林可能在调查中撒了谎,可能在手稿中歪曲了事情经过,也可能记错了时间。现有的叙述无法确定哪种解释属实。

罗伊·弗里曼让德里克·西蒙斯将自己的旧供词与弗兰克·斯波尔告诉他的说法进行比较时,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西蒙斯记得自己作过这份陈述,但他的叙述说,他九点时和斯波尔一起躲在魏德家的后院,而斯波尔则另行声称自己也曾躲在那里。他们的说法还不一致——劳拉·贝恩斯当时是否在场,以及理查德是否与魏德发生争执。意见分歧本身并不能证明哪位证人记错了或在欺骗他人;它使回忆和陈述这一行为本身也成为需要评估的证据。

记忆、身份认同与恢复

对德里克而言,一段具体回忆的复现始于一则电视新闻。1987年3月,他换台浏览时看到一则报道,说一名来自伯根县的男子自杀身亡;他认出那人是斯坦·马里尼,曾在西门子维修组工作。德里克明白,没人告诉过他马里尼的死讯,他也没有读到过相关报道。因此,这种认出与他人提供某个细节的情况有所不同——它让他觉得,自己过去的一些记忆正在重新浮现。他把这种体验比作揭开盖子后石油从地底喷涌而出,并形容记忆以超出正常观看速度的速度回归。

这一刻并没有表明记忆是一种完整无缺、原样恢复的简单记录。它展现的是,某个线索可以使此前无法触及的联系重新浮现,同时仍无法确定回来的记忆是否准确、完整。其他地方,理查德对时间的不同说法和目击者互不相容的叙述则表明,即使人们真诚地报告自己相信记得的事情,回忆仍可能不稳定。

叙事意义

这一概念既支配着人物对心理学的理解,也影响读者如何看待有关谋杀案的相互竞争的叙述。手稿、调查陈述和证人后来作出的回忆,各自都可以呈现过去的一种版本,却不会因此自动定论。本书反复借助实例,要求读者区分所描述的事件与一个人得以记起该事件的途径——亲身经历、家庭故事、后来观看的影像、文化恐惧、催眠暗示,或不确定的重构。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所有叙述都同样准确,也不意味着事实无法得知。实验展示了暗示如何造成令人信服的回忆;理查德对超级碗的记忆揭示了他具体地混淆了听说和亲眼见证;弗林前后不同的时间线则提供了有待调查的具体矛盾。综合来看,这些案例表明记忆既不可或缺,也容易出错——人物借助记忆找回并叙述自己的过去,但记忆也会带来错误,使单凭确定感无法充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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