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学院
《美国精神病人》哈佛商学院出现在帕特里克·贝特曼的正式自我呈现中,与其说是一个得到充分展开的场景,不如说是围绕他的社会机制中的一项资历。当唐纳德·金博尔在调查保罗·欧文失踪案期间询问他在哪里上学时,贝特曼回答说自己先就读于哈佛大学,随后进入哈佛商学院。这一回答将他置于精英教育通道之中,同时也显示出身份如何迅速被简化为履历事实、地址、服装以及其他地位信号。
身份与机构地位
哈佛商学院是通过贝特曼对调查人员的简短回答呈现的,而不是通过教室、教授或学术经历展开的。因此,它的重要性在于其名称所附带的权威。当金博尔正在收集基本身份信息时,贝特曼把这一机构作为稳定的个人经历事实提供出来,而这项资历也成为他能够置于审视之前的体面表象的一部分。
贝特曼所处的职业世界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表象。在办公楼的电梯里,他听弗雷德里克·迪布尔谈论流言和一家时髦餐厅,同时用一支金色克罗斯钢笔仔细记下餐厅的名字。贝特曼对自己服装、配饰和办公室日常的描述,为这项教育资历赋予了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哈佛商学院属于这样一种体系,在其中品味、仪容、职业和机构归属不断被展示,并被他人辨认和解读。
资历与社会表演
这一学位发挥着象征资本的作用。贝特曼没有解释自己学了什么,也没有说明这所学校对他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说出它的名字,仿佛该机构的声望能够替他发言。这种对教育的压缩性使用,与他在晚餐时展示新名片的行为相呼应——他从羚羊皮钱包中取出名片,放在桌上,同时等待其他人的反应。这张名片和这一学位一样,其价值部分在于被看见并得到辨认。
同样的表演也支配着表面上亲密而普通的交往。在考特妮家中,贝特曼递出自己的黑色羊毛乔治·阿玛尼大衣,并参与一套经过精心编排的贴面礼问候。与贝瑟妮共进午餐时,他担心自己的外表,在头发上使用意大利摩丝,对着镜子检查自己,并安排座位,使附近的吸烟者注意到他经过修饰的不悦。这些举动并不能具体证明哈佛商学院本身具有什么特征,但它们展现了这一名称发挥作用的行为世界——教育只是整体呈现中又一个经过打磨的组成部分,用来展示受控的卓越感。
与调查及不确定性的关系
金博尔的询问赋予这项资历更明确的作用。他代表梅雷迪思·鲍威尔调查保罗·欧文失踪案,并询问贝特曼的年龄、教育经历和住址。贝特曼说自己二十七岁,将在十月满二十八岁,并先后就读于哈佛大学和哈佛商学院。问题井然有序的先后顺序,使他的个人经历仿佛一份行政记录,可以被写入笔记本,并与其他说法相互比较。
然而,调查逐渐暴露出这类有序身份标记的脆弱性。金博尔报告说,欧文的答录机留言称欧文去了伦敦,但欧文的女友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随后他又说,欧文的秘书核实过的记事簿显示,欧文曾与马库斯·哈尔伯斯坦共进晚餐。贝特曼被迫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尽管他试图保持镇定并以交谈应对,但自己的身份和行动已经成为调查的一部分。
因此,这项资历参与了机构可辨识性与叙事不稳定性之间的对照。贝特曼可以提供一所声望卓著的学校、一份职业、一个住址以及一种在社会上可信的举止,但这些细节既不能确定他做过什么,甚至也不能确定周围的人是否可靠地认出了彼此。后来,当贝特曼向哈罗德·卡恩斯坦白说自己杀害了欧文并折磨过许多女性时,卡恩斯拒绝把这份自白理解为事实。卡恩斯说,自己就在十天前于伦敦与保罗·欧文共进过两次晚餐,从而在贝特曼的说法与另一个人看似具体的叙述之间制造了直接矛盾。
叙事意义
因此,哈佛商学院有助于界定围绕贝特曼的保护性外壳,却没有成为道德权威的来源。该机构的名称赋予他一种可以立即辨认的社会身份,但叙事将这种身份与强迫性的仪容整理、竞争性的消费、暴力幻想以及一项无法把自白转化为可被承认事实的调查并置在一起。他所声称的教育经历在其叙述内部是真实的,但它的声望无法保证援引它的那个人具有连贯性。
其结果是一种机构性反讽。一个与纪律、专业知识和精英职业能力相关的资历,出现在同一叙事场域中;而在这个场域里,贝特曼既无法确立保罗·欧文究竟发生了什么,也无法让另一个人理解他自己的罪行。哈佛商学院参与了小说更大的模式——表象被一丝不苟地维持,而其下的现实却始终无法接近、遭到否认,或彼此可以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