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号
社会契约论五月花号被称为清教徒先祖于1620年发表宣言时所乘坐的船只,这一宣言为社会如何通过相互协议形成提供了具体的历史实例。在社会契约理论的论述中,该宣言阐明了这一原则——政治社会可以起源于人民彼此之间的契约,而非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契约。
1620年的宣言
清教徒先祖在五月花号上发表的宣言称,其签署者立约并结合起来,组成一个公民政治共同体。五月花号将这一协议行为置于具体的场景与时刻;该段论述将这份宣言视为社会契约理论付诸实践的最著名实例。
在社会契约理论中的地位
五月花号的例子属于该理论的第二种形式——社会被理解为起源于、或建立在构成社会的个人之间的协议之上。这与较早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订立契约的模式不同;后一种模式可以将民众抵抗解释为要求君主履行宪法义务。在第二种模式中,契约将个人联合起来,组成政治共同体。
宣言的措辞指向人民主权,因为人民通过协议构成公民共同体。不过,该论述指出,这一含义并未导向一种固定的政治结论——在让-雅克·卢梭将这一理论发展为对完整人民主权的哲学辩护之前,该理论也曾被用来支持相反的原则。例如,托马斯·霍布斯将最初的协议视为个人之间的协议,却认为个人由此将主权完全且永久地转让给政府。因此,这段论述中的五月花号既有历史意义,也有概念意义——它提供了一个令人难忘的集体政治创制实例,同时引出了一个政治含义始终存在争议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