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
肾脏疾病、血液透析与移植中的丙型肝炎欧洲是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医学史中的核心地理背景。该地区既承受着相当大的疾病负担,国家之间又存在明显差异;同时,它还提供了传播途径变化、急性感染发病率下降、慢性疾病持续存在,以及肾脏疾病和移植在感染患者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等方面的证据。
区域流行病学与诊断
在西欧,据报道丙型肝炎病毒患病率为0.4%至3%,而东欧和中东的患病率更高。在整个欧洲,丙型肝炎病毒仍是慢性肝病的主要病因之一;感染人数众多具有重要临床意义,因为许多感染者并不知道自己的感染状态。因此,疾病负担并不局限于已确诊病例——慢性感染可能持续数十年,直到肝硬化、丙型肝炎相关肝细胞癌或肝外疾病显现出来。
欧洲证据还记录了新发感染的下降。所引分析认为,欧洲急性肝炎病例中约10%归因于急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在改进血液制品筛查、加强卫生措施并采用更有效治疗后,发病率已降至每年每10万人约1例。由于50%至90%的急性感染可能无症状,该数字被认为低估了实际情况。约30%的急性病例发生自发缓解,结局受到传播途径、有无症状表现、感染时年龄、免疫状态和IL28B基因型的影响。
欧洲的诊断取决于区分既往暴露与活动性疾病。采用第三代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但单独的抗体阳性不能区分已缓解感染与慢性感染。活动性慢性感染需要在血清中检出丙型肝炎病毒RNA,使用灵敏的分子检测方法测定,其检测阈值约为15 IU/ml。这一区分决定患者是仅有既往暴露证据,还是仍存在病毒血症,因而影响评估、治疗和移植决策。
慢性疾病与肾脏后果
在欧洲,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自然史持续时间长且变化不一。纤维化可能在数十年间进展,从肝脏改变轻微,发展为慢性肝炎、广泛纤维化、肝硬化和丙型肝炎相关肝细胞癌。根据饮酒、烟草或大麻使用、代谢综合征、糖尿病、感染时年龄较大、HIV合并感染或其他嗜肝病毒感染等协同因素的不同,10%至40%的患者可能发展为肝硬化。在肝硬化患者中,肝细胞癌估计每年发生率为3%,而肝硬化并发症导致的死亡率约为每年4%。
欧洲也是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与慢性肾脏病相关性的主要研究背景。在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中,包括肾移植或肝移植受者,无论是否存在晚期肝病,都可能发生肾小球病变;丙型肝炎相关肾小球肾炎患者被描述为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阳性。欧洲医学文献引用的一项美国比较研究发现,感染患者发生3至5期慢性肾脏病的风险更高;另一项研究报告称,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患者中慢性肾脏病的比例为9.6%,而阴性对照为5.1%。较高的基线病毒载量可独立预测慢性肾脏病,感染患者更早达到慢性肾脏病和终末期肾病阶段。
欧洲透析人群体现了感染的更广泛后果。在整个欧洲,肾衰竭患者中报告的丙型肝炎病毒患病率从英国的3%到波兰的44%不等。西班牙一项肾脏疾病登记资料显示,2007年19,114名透析患者中有788名血清学阳性,患病率为4%。这些数字与全球范围内的一项更广泛观察并存——在某些环境中,肾衰竭患者的患病率可能高得多。这表明,区域估计高度取决于当地卫生系统、既往输血暴露、感染控制实践和诊断覆盖率。
血液透析与感染控制
1989年,丙型肝炎病毒被确定为非甲非乙型肝炎的主要病因,此后欧洲血液透析单元中的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史发生了变化。在20世纪90年代初,血液透析患者被确认属于高风险人群。其风险最初与频繁输血有关,但多项发现支持院内传播仍在持续——患病率与透析时间相关,且不受输血负担影响;血液透析患者的患病率高于腹膜透析或家庭血液透析患者;在从未接受输血的患者中,患病率仍然很高。
随着血液供者筛查得到改进以及促红细胞生成素刺激剂广泛使用,与输血相关的传播显著下降。所引用的输血后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风险,从20世纪80年代每单位血液约0.5%降至美国约0.0001%,即每100万单位血液约1例;其他西方国家也报告了类似改善。因此,注意力转向透析单元内的传播——即使感染患者和易感患者未使用同一台机器,受污染的手、手套、设备、表面或操作程序仍可能使二者发生传播联系。
分子病毒学使这一担忧得到证实。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系统发育分析在同一血液透析单元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发现了亲缘关系密切的丙型肝炎病毒分离株簇。病毒基因组的可变部分使研究者能够为分离株建立遗传指纹,并将遗传相关性与流行病学信息进行比较。在一项纳入20项研究的系统综述中,研究对象包括新诊断的感染患者和既往感染的来源患者;每项研究都将感染控制程序失误视为可能原因,但没有任何研究最终确定具体传播途径。
同一综述限制了透析机本身所起的作用。在20项研究中的18项里,部分或全部新感染患者并未与来源患者共用机器;他们要么在同一时间接受透析,要么使用了不同于感染患者所用的机器。因此,机器内部回路至多发挥了很小作用。基于这一点,改善全球肾脏病预后组织工作组不建议为感染患者配备专用机器,也不建议将感染患者隔离在独立病房,以替代严格的感染控制程序。大型前瞻性观察研究,包括透析结局与实践模式研究和一项意大利研究,在校正混杂因素后均未发现隔离具有保护作用。
欧洲推荐的方法强调普通但严格执行的卫生措施。工作人员应在接触患者或设备前后,用肥皂或抗菌洗液和水洗手;手部没有明显污染时可使用酒精凝胶;照护患者或接触可能受污染的表面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离开透析工作站前应摘除手套。一次性物品应在治疗后丢弃;可重复使用的设备应消毒,或指定供一名患者使用;透析工作站表面应在每次治疗后清洁,对明显受污染区域应进行更强效的消毒。定期观察性审查和绩效评估旨在使感染控制从书面政策转变为受到监测的日常流程。
生存、生活质量与治疗
在欧洲透析实践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后果并不局限于肝脏。一项纳入7项观察性研究、共11,589名透析患者的荟萃分析发现,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患者全因死亡的校正相对风险为1.34。肝脏相关死亡尤为突出——血清学阳性患者的肝细胞癌和肝硬化更为常见,肝脏相关死亡的未校正风险估计为5.89。证据还提示心血管负担增加,但所引用的荟萃分析未发现心血管相关死亡率有统计学显著增加,未校正相对风险为0.95。
生活质量是感染可能影响生存的另一条途径。在一项纳入165名规律透析患者的研究中,其中83人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感染与36项简明健康调查的心理成分评分降低独立相关,但与躯体成分评分无关。研究者提出,抑郁、疲劳、认知损害、对长期健康的担忧,以及被贴上感染者标签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可能是相关因素。由于透析本身与抑郁相关,丙型肝炎病毒可能在已经要求很高的治疗环境中增加心理健康负担。
然而,与非尿毒症患者相比,透析患者的肝病进展可能较慢。血液透析过程本身可能降低病毒载量,可能是通过透析期间产生干扰素-α、肝细胞生长因子或其他具有抗病毒活性的细胞因子实现的,但其机制仍属推测。这种表面上的生物学抑制并不能消除治疗必要性——患者仍可能面临肝硬化、丙型肝炎相关肝细胞癌、生活质量下降和死亡率增加。
对于慢性感染,证据所描述的治疗框架主要围绕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方案展开;在一般慢性感染讨论中,持续病毒学应答终点平均约为60%。持续病毒学应答意味着病毒清除,并可使坏死性炎症失活及纤维化重塑。对于基因型1感染,2011年的治疗可包括替拉普韦或波普瑞韦、聚乙二醇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组成的三联疗法;对于基因型2至6感染,聚乙二醇干扰素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被描述为主要方案。当时正在开发新的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及其他口服药物,以提高安全性和疗效;这一发展对肾脏疾病、透析依赖或移植状态使治疗选择复杂化的患者尤其重要。
移植评估与器官分配
欧洲的移植系统将丙型肝炎病毒状态置于筛查、分期、监测和器官分配这一更长流程之中。在移植前评估期间通过活检进行判断时,10%至25%的肾移植候选者可能存在晚期肝损伤,包括3期或4期纤维化或肝硬化。因此,应筛查候选者的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并在适当情况下通过核酸检测评估活动性病毒血症。对于活动性感染患者,当无创指标不足以作出判断时,肝活检仍是确定晚期肝病的参考方法。
已确立或失代偿性肝硬化会改变移植路径。此类患者应转诊至肝移植团队,评估实施同时肝肾移植,而不是自动进入单独肾移植流程。肾移植等待名单中的患者需要定期监测进行性肝病;在等待时间可能接近5至7年的情况下,这一保障尤其重要。证据显示,对于活动性病毒血症是否应在肾移植前治疗,尚无共识;不过,根据主要为个案性质的证据,移植前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被认为可能减少移植后新发糖尿病以及移植物中的免疫复合物介导性肾小球疾病。
欧洲移植政策也处理丙型肝炎病毒阳性供者的肾脏问题。过去,在丙型肝炎病毒阳性受者中使用此类肾脏的做法在不同中心之间差异很大,但中心经验和登记资料将长期结局描述为表面上安全,并显示出有利的移植物存活、患者存活和丙型肝炎病毒相关肝病结局。因此,国际建议将这一做法限制于等待名单期间丙型肝炎病毒RNA阳性且事先同意的受者。供者与受者病毒基因型匹配可能降低超感染风险,但该方法受到器官分配可用时间的限制。
随着感染患病率下降,以及越来越多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列入等待名单前接受抗病毒治疗,这项政策获得了组织层面的意义。丙型肝炎病毒阳性肾脏可能因合适的阳性受者减少而成为剩余器官,即使总体器官短缺仍十分严重。因此,证据支持采取诸如提供这些肾脏用于先发性移植、考虑不适合干扰素治疗的受者,以及在当地无法找到合适受者时开展国际合作等措施。重要局限仍然存在——供者RNA状态并非始终可获得,供者和受者基因型常未报告,肝脏组织学也未得到系统评估。因此,有利的临床结局并未完全解决有关超感染或长期组织学纤维化的问题。
区域意义
欧洲在证据中的重要性,体现在这一地区背景展现了丙型肝炎病毒管理的完整生命周期。欧洲包含差异广泛的患病率水平,记录了风险从以输血为主转向透析中感染控制问题的过程,并显示分子测序如何将疑似院内传播转化为流行病学证据。欧洲还将人群筛查与个体层面的抗病毒治疗、肝活检、等待名单监测、联合移植以及接受丙型肝炎病毒阳性肾脏等决策联系起来。
因此,欧洲的图景是传播下降但后果持续存在。更安全的血液供应和更好的卫生措施减少了新发感染,但由于长期无症状疾病,慢性病例仍不断出现;透析和移植人群仍易发生肝脏、肾脏、心血管、心理及移植物相关并发症。该地区的医学应对并非依靠单一干预,而是依靠协调系统——诊断区分活动性病毒血症与既往暴露,感染控制防止可避免的传播,治疗寻求病毒清除,移植政策则在器官稀缺与丙型肝炎病毒传播和进展风险之间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