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

铜牌判决

巴黎作为约翰·里尔茨近期生活史中的一处地点,以及一条被错过的调查线索,进入了本案。审判期间,迈克尔·哈勒指出,里尔茨五年前曾住在那里,而调查人员依赖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系人,而没有直接向巴黎警方核查。这一疏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篇法国报纸报道和里尔茨的护照共同支持了对他过往经历的另一种说法——来到美国之前,他曾为法国司法警察局当线人。

曾经的居所与未采用的线索

在询问沃尔特·埃利奥特时,哈勒问辩护团队是否有人去法国调查里尔茨的背景。埃利奥特否认自己去过。随后,哈勒将问题具体指向巴黎——里尔茨五年前曾在那里居住——并询问团队是否联系过当地警方。埃利奥特说没有;团队依赖的是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系人,以了解里尔茨的背景。证词确立了巴黎是一个具体的调查地点,但没有说明团队中由谁负责调查,也没有暗示任何人曾前往那里。

调查遗漏的内容

哈勒质疑依赖国际刑警组织资料是否充分。他出示了一篇发表于四年半前的报纸报道,报道将里尔茨列为一起重大毒品案件的控方证人。报道说,法国司法警察局曾利用他购买毒品并获取某个贩毒团伙的内部情报。哈勒主张,调查人员没有查究这段经历,并将他们的做法称为调查视野狭窄。

法官质疑报纸报道能否证明报道中的人就是同一个约翰·里尔茨时,哈勒拿出一份来自州方证据披露材料的护照页影印件。该页显示,里尔茨于2003年3月离开法国前往美国,时间比报道刊出晚一个月。哈勒还指出,报道中记载的年龄与护照相符,并提到里尔茨在为警方购买毒品时从事室内装修工作。这些细节支持了他的主张,即报道所说的就是本案中的这个人;但所呈证据并未证明巴黎警方最终曾被联系。

对审判的意义

巴黎的重要性在于调查,而非景致——它标示出一个地点,直接向当地进行调查或许能够发现背景审查中遗漏的信息。哈勒利用未追查的巴黎线索与报道、护照构成的书面证据之间的反差,质疑针对里尔茨的调查是否完整。这一揭示重新呈现了里尔茨的过往——不再只是犯罪记录方面的问题,也包括他曾与法国警方合作的经历——并为辩方主张调查人员未能审查他人生中一个可能影响重大的部分,提供了具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