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诊断

镜子之书

德里克·西蒙斯在青少年时期经历严重精神崩溃后,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小说将这一诊断的意义,系于后来临床判断的反转——约瑟夫·魏德认定西蒙斯被误诊,他的发作更适合用解离性障碍来解释。这个最初的诊断伴随西蒙斯步入成年,并影响调查人员、律师和警方对他可能做过什么,以及他声称记得什么的判断。

诊断与早期后果

西蒙斯十几岁时经历严重的精神崩溃,曾在西蒙斯获释且斯波尔曾申请转入的马尔伯勒精神病院住了两个月。他错过了高中最后一年,并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出院后,他仍需服药。尽管他以前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但他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取得电工资格,并在西门子找到一份低级职位。

因此,这项诊断既标志着他人生的转折,也是一项医学判断——此后他的学业中断,职业道路也变得狭窄。叙事并未断定精神分裂症导致了这些变化;它呈现的是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以及这项诊断在西蒙斯经历中的持久影响。

谋杀案调查与魏德的重新评估

安妮·西蒙斯遇害后,调查人员将西蒙斯的精神病史视为指控他的一项依据。他们提出,他在案发前后可能经历了精神崩溃或精神分裂症发作,同时还构建了一条时间线——他拿了把菜刀,杀害安妮,处理掉凶器,随后呼叫救护车。西蒙斯坚称自己无罪,他的律师则试图以精神疾病的可能性争取精神错乱裁定。

魏德的评估提出了另一种解释。他多次检查西蒙斯后,得出结论——西蒙斯并没有精神分裂症,而是患有一种罕见的解离性障碍,会周期性进入解离性漫游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可能失去自我意识、记忆和身份感;在极端情况下,人可能会消失,并以另一种身份生活多年。魏德认为,西蒙斯可能不记得安妮去世当晚自己做过什么,尤其是在压力以及从睡眠中醒来时意识状态改变的影响下。这只是一种可能的解释,并非对事件经过的证明。

魏德的报告说服法院将西蒙斯送入收治斯波尔与西蒙斯的特伦顿精神病院,而没有按照其律师所寻求的精神错乱抗辩来裁决案件。在该机构和律师同意后,魏德继续以催眠和一种实验性的抗惊厥药物组合为他治疗。因此,从精神分裂症诊断转向解离性障碍诊断,既改变了对西蒙斯病情的解释,也改变了机构对他的处置。

可信度与证词的分量

早先的诊断后来成了西蒙斯预料自己的说法会遭到否定的原因之一。他告诉罗伊·弗里曼自己知道是谁杀了魏德时,回想起自己先前曾被指控谋杀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这足以让律师把他描绘成不可靠或出现幻觉的人。他坚称自己没有疯,而且清楚自己看到了什么。这段叙述展现了诊断不只是临床病史,也会成为证人可信度的负担。

在早先的调查中,这种负担显而易见。约翰·凯勒将西蒙斯的说法与弗兰克·斯波尔的说法进行比较时,发现两人的叙述在谁去过魏德家、劳拉·贝恩斯是否在场,以及理查德·弗林是否与魏德争吵等问题上相互矛盾。一名前调查人员回忆说,西蒙斯当时患病且有失忆症,并表示警方几乎无法利用他的陈述。相互冲突的说法使他的证词难以核实;无论是疾病诊断还是他的确信,都无法消除这些出入。

诊断、记忆与小说的不确定性

小说将精神分裂症诊断与西蒙斯后来出现的记忆问题区分开来。魏德对解离性漫游状态的解释,描述了身份感和回忆的中断;西蒙斯后来则说明,逆行性遗忘症可能抹去与身份相关的记忆,却不会损害实际技能。他能够修理东西,却不记得自己何时学会了这些本领。这些并未被描写成可以互换的诊断——它们共同使一种简单的假设变得复杂——一个人记得的过去、临床诊断或表面上的能力,并不足以完整说明这个人是谁。

这种不确定性呼应了魏德关于记忆可能被重构的更广泛论述。他描述了一项实验——催眠使一组学生中的四分之三报告了自己曾在商场迷路的鲜明记忆,尽管此前他们都不记得发生过这件事。另有一处,他解释了童年听来的故事如何被误认为个人记忆。在这样的背景下,西蒙斯的诊断之所以重要,并非因为它为谋杀案提供了确凿答案,而是因为它影响了人们如何解读彼此冲突的记忆和证词,也影响了人们多容易以疾病解释为由拒绝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