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21日

镜子之书

1987年12月21日是与约瑟夫·魏德之死相关的日夜,但关于当时情形的叙述彼此不符。德里克·西蒙斯称自己当天早些时候去看过魏德,天黑后又返回,并说他在屋里看见了劳拉·贝恩斯和理查德·弗林;弗兰克·斯波尔的叙述也称自己当时在场,却没有提到劳拉,也没有提及争吵。这个日期成为调查的关键节点——证词提供了具体场景和时间,却仍无法确定关键事件究竟如何发生,也无法确定证人的说法是否可靠。

约瑟夫·魏德家中的一天

西蒙斯说,他早上去约瑟夫·魏德家修理楼下浴室的马桶。魏德正收拾行李,准备去中西部度假,并计划住在朋友家。午餐时,魏德点了中餐;他告诉西蒙斯,自己疲惫而忧心——前一晚的雪让后院留下了可疑的脚印。魏德还向西蒙斯保证,自己不在时仍会继续照料他,并强调西蒙斯应该继续服药。

西蒙斯说,他下午两点左右离开,去校园附近粉刷一套公寓。那天晚上在家吃过晚饭后,他担心魏德此前的状况,便决定去看看他。抵达时,他看见劳拉·贝恩斯的车停在附近,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屋内有人争吵。按西蒙斯的说法,这次返回让他接近了冲突现场,却并未使他能够毫无遮挡地目睹之后发生的一切。

对当晚情形的两种说法

西蒙斯称,晚上九点左右,他在屋外的湖边。客厅亮着灯,窗帘也敞开着。他说,从那里可以看见约瑟夫·魏德和劳拉·贝恩斯坐在桌旁,理查德·弗林则站在两人面前,边比划边大声斥责。几分钟后,贝恩斯离开了;两名男子都没有试图阻拦她。西蒙斯说,弗林和魏德继续争吵,随后似乎平静下来,一起抽烟、喝咖啡,也喝了几杯酒。西蒙斯感到寒冷,正准备离开,十点刚过不久,屋内又开始争吵。

弗兰克·斯波尔的说法也称自己晚上九点左右在屋里。他说,自己辞去了工作的酒吧里的职务,因为不想被人看见在附近出没,便躲在阿森平克溪附近的木柴棚里,直到天黑。随后他去了魏德家,看见教授在客厅里与一名年轻男子喝酒。斯波尔无法具体描述那名男子,只说他看起来像是靠父母供养的学生之一;罗伊·弗里曼推测那人是理查德·弗林。斯波尔没有说自己看见贝恩斯,也没有提到目睹争执。因此,他的说法与西蒙斯的叙述都提到了魏德和一名年轻男子在场,但在贝恩斯是否在场,以及西蒙斯所说的争吵是否发生方面,两人的说法并不一致。

当晚经过的未解之处

西蒙斯说,后一次争吵后,他看着弗林离开,接着留在原地等着,预计弗林会从前门出来。等了一阵仍不见人影,西蒙斯便绕过去查看魏德的情况。他看见教授还在客厅里;魏德起身开窗时,西蒙斯担心自己会被发现,便离开了。离开时,西蒙斯看见贝恩斯的车又停回大致相同的位置。他据此推断,她回来与魏德共度夜晚;但他并未声称亲眼看见她重新进屋。

第二天早上,西蒙斯又回去确认魏德是否安好。按了门铃却无人应答后,他用自己的钥匙进屋,在客厅里发现了魏德的尸体。西蒙斯说,他一直认为弗林在争吵后并未真正离开附近,而是躲在周围,之后返回杀害魏德。他认为贝恩斯要么是同谋,要么是目击者,同时承认自己没有看见她参与杀人。他说自己没有向警方透露她的名字,是因为担心媒体关注会损害魏德的名誉;但他告诉警方,弗林当时在场,并与教授发生过争吵。这段回忆提出了一个关于目击到的冲突之后发生何事的推测,却并非对杀人过程本身的直接叙述。

证词、记忆与可信度

西蒙斯最终向弗里曼讲述自己声称目睹的情形时,坚持说自己当时就知道是谁杀害了教授,并且已经报告过此事。他还解释了自己为何认为当年的陈述没有受到重视——他曾被指控犯下另一起谋杀案、被关进精神病院,而且当时正在服用药物;他认为,律师只需提起这些情况,就能把他的说法斥为编造或幻觉。他始终坚信自己确实看见了所描述的情形,也坚称自己当时并未精神失常。

后来向弗里曼转述的早期警方反应,反映了这种可信度问题。一名前调查人员说,西蒙斯接受过询问,但他认为西蒙斯患病且有失忆症,也怀疑单凭他的陈述能做成什么。与此同时,警方也询问过贝恩斯,据称她整晚都有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调查人员回忆说,一名女同学证实了这一说法。因此,西蒙斯的叙述既与警方认为可靠的不在场证明相冲突,也与斯波尔对屋内情形的不同描述相矛盾。

当弗里曼指出其中的出入——两人都称自己晚上九点左右在后院,但斯波尔只报告看见魏德和一名年轻男子——并向西蒙斯当面对质时,西蒙斯几乎没有兴趣弄清缘由。他表示,斯波尔或许忘了发生过什么,也可能在说谎;随后他质问弗里曼为何宁愿相信斯波尔而不是自己。这个日期在叙事上的意义,正来自这场悬而未决的争执——详细的回忆勾勒出一种可能的事件经过,但相互冲突的证人说法、对行为的推断以及对记忆的质疑,都使这一幕无法成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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