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街侦探

鲍街侦探,即早期伦敦警察部队,也被称为鲍街警官或简称为侦探,在《雾都孤儿》中作为官方调查人员出现,在切特西入室盗窃案后被召唤到梅利宅邸。他们的到来为小说引入了正式、专业的执法视角,与方先生等地方法官和教区当局的任意司法形成对比。通过布拉瑟斯与达夫这两个角色,狄更斯讽刺了早期伦敦警察的自负、程序僵化和有限效力,而他们的调查最终未能识别奥利弗或抓获真正的罪犯,强调了小说中制度性司法往往盲目且无效的主题。

##身份与职业特征

鲍街侦探在小说中由两名警官布拉瑟斯和达夫代表,他们被布里特尔斯召唤到梅利宅邸,布里特尔斯那天早上派人去请他们。布拉瑟斯被描述为一个中等身材的壮实人物,大约五十岁,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半络腮胡,圆脸,目光锐利。达夫是一个红头发、瘦骨嶙峋的男人,穿着高筒靴,面容相当难看,鼻子向上翘起,一副凶相。布拉瑟斯带着一副手铐,他把它放在桌上,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仿佛那是一对响板,这个细节既表明了他的职业身份,也显示了他对自己所掌握权力的随意态度。他们的到来带着一种冷静、熟练的效率——布拉瑟斯在门垫上擦了擦鞋子,好像他就住在这里似的,然后他们立即开始检查房屋,用手提灯和干草叉检查窗户、百叶窗、脚印和灌木丛。这种有条不紊的方法与教区委员会的混乱、自私自利的程序或方先生的欺凌形成了鲜明对比,暗示了一种更系统——尽管仍有缺陷——的执法形式。

##调查及其失败

警官们以极大的严肃性进行调查,让贾尔斯先生和布里特尔斯戏剧性地重现他们昨晚的经历,他们这样做了大约六次,第一次在不超过一个重要的方面相互矛盾,最后一次在不超过十二个方面。这种滑稽的重复暴露了目击证词不可靠,以及警官们愿意接受混乱陈述的态度。然后布拉瑟斯和达夫清空了房间,举行了一次长时间的密谈,与之相比,即使是最伟大的医生就医学中最棘手的问题进行的会诊,也不过是儿戏。尽管程序如此繁琐,他们的结论却含糊不清且自私自利——布拉瑟斯断言这次入室盗窃不是内部串通(意思是仆人们没有参与),这是一起城市惯犯所为,因为作案手法一流,而且涉及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他们完全未能识别出奥利弗就是那个男孩,当洛斯伯恩先生编造了一个故事,说奥利弗是在非法闯入时被弹簧枪意外击伤时,警官们没有认真质疑就接受了。随后他们前往金斯顿调查一个关于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被关在笼子里的谣言,结果同样毫无结果,因为可疑的情况归结为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们被发现睡在干草堆下。布拉瑟斯和达夫回来时和他们去时一样聪明,最终得到了几基尼的报酬,带着对这次远征的分歧意见被送回城里。

##叙事角色与主题意义

鲍街侦探在小说中充当了对制度性执法的讽刺性代表。他们的职业行话——"内部串通抢劫"、"城市惯犯"、"乡巴佬"——以及他们自以为是的故事讲述,例如布拉瑟斯关于康基·奇克威德的冗长轶事,揭示出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声誉和传说,而不是正义。奇克威德的故事,讲述了一个酒馆老板伪造抢劫以骗取保险和同情,是在奥利弗受伤躺在楼上时被详细讲述的,突出了警官们对犯罪对人类后果的漠不关心。他们的调查在形式上彻底,但在实质上空洞——他们检查了房屋,询问了仆人,举行了秘密会议,却从未接近揭开关于奥利弗或团伙的真相。这种失败因洛斯伯恩先生成功的欺骗而加剧,警官们以职业自满的态度接受了这一欺骗。因此,鲍街侦探体现了小说对声称拥有权威却既不能提供真相也不能提供正义的制度的更广泛批判。他们既不像方先生那样恶毒,也不像教区委员会那样无能,但他们的程序正确性掩盖了无法看透表面现象的根本缺陷,使得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无辜的男孩只能依赖私人善行而非公共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