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马县警长办公室
亡灵节皮马县警长办公室是县级执法机构,其凶杀案调查构成小说刑事调查的一条主线。通过布兰登·沃克和布莱恩·费洛斯等调查人员,该部门从个别犯罪现场追查线索,逐渐发现更广泛的案件模式。然而,其职权并非没有边界——管辖权取决于杀人案发生的地点和具体情况,该部门的调查也与联邦和部落当局的调查并行。因此,该机构既是追查证据的工具,也是一个支离破碎体系的一部分;在这个体系中,责任归属与调查能力并不总是相一致。
管辖权与调查范围
小说通过布兰登·沃克早年担任皮马县凶杀案警探的经历,确立了该部门在凶杀案调查中的角色。他曾前往托帕瓦附近戴安娜·拉德的家中,调查一起凶杀案;戴安娜的第一任丈夫加里森·拉德是该案嫌疑人。此案后来使布兰登再次走进戴安娜的生活——她已故丈夫的同伙安德鲁·菲利普·卡莱尔入狱后,最终出狱并开始跟踪她。因此,该部门的工作并不止于在案发现场确认嫌疑人——调查会留下后果,数年后仍可能影响与案件有关的人。
吉娜·安东尼遇害案与罗莎安·奥罗斯科遇害案的对比,说明了该部门管辖权的局限。吉娜是在保留地以外遇害的,涉嫌作案者是白人,因此由皮马县警长办公室调查罗莎安案件中,虽然始终未能找到确切的凶案现场,调查人员仍推定她死于保留地,且凶手是另一名原住民。按照这种责任划分,涉及原住民受害者和嫌疑人的保留地凶杀案,归联邦调查局或当地部落警察负责,而非县级部门。因此,案件被认为发生的地点有助于决定由哪个机构接手,即使实际地点仍不确定。
布兰登记得,联邦调查局调查保留地凶杀案时往往草草了事,除非受害者是白人、涉嫌凶手是原住民。帕帕戈部落警察部队,也称“法律与秩序”,曾被召至奥罗斯科案现场,但该部队缺乏培训、设备和经费,其调查没有取得明显结果。直到艾玛·奥罗斯科告诉布兰登,他才知道此案已经完全陷入停滞。小说将这一失职与该部门在吉娜案中的管辖权并置——其中的区别不只是案件已破或未破,也关乎各机构被分配了不同职责,却拥有悬殊不均的办案能力。
布兰登·沃克与该部门早年的工作
布兰登与该部门的关联,既包括调查经验,也包括限制他密切关注案件的个人处境。回忆奥罗斯科案时,他刚离婚不久,手头拮据,还要设法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他有时做临时保安,并搬去和父母同住,而父亲的健康状况不断恶化。奥罗斯科凶杀案并非他经手的案件;这些压力也有助于说明,为什么他没有持续关注每一桩短暂经过自己办公桌的调查。因此,他后来对案件的了解并不完整,并非源自持续不断地查阅部门案卷。
艾玛讲述这桩悬而未决的案件时,布兰登没有直接发问。由于曾在托霍诺奥哈姆族人中生活,他知道直接提问可能会被视为无礼,于是只说了一句观察。他看着艾玛的倒影,而非直视她,也意识到她愿意和陌生人谈起女儿的往事,并让一名白人男子在场,需要多大的勇气。这一幕展现了一名调查人员如何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他正协助调查其历史的社群;同时也表明,重新调查此案是与艾玛合作进行的,而非仅凭该部门的职权展开。
多年后,布兰登已不再以宣誓就职的部门警探身份办案。作为“最后机会”的成员,他协助艾玛探寻新的调查方向,包括运用现代检测技术调查罗莎安的妊娠情况及其死亡经过。他明白,1970年的调查人员得知罗莎安的父亲并非她腹中孩子的父亲后,就让案件逐渐搁置。到了2002年,不同的工具或许能揭示当年调查人员无法获知的信息,但追查这些信息会给艾玛带来情感上的风险。婴儿遗骸未经部落议会许可便遭到挖掘,布兰登因此陷入两难——一边是帮助幸存者的愿望,另一边是可能用于法庭的证据所需遵循的要求。他意识到,仓促且未经授权的挖掘破坏了证据链。这条界线体现了该部门正式调查职能与布兰登后来权责不明、旨在寻求答案的行动之间的区别。
布莱恩·费洛斯与部门运作状况
布莱恩·费洛斯的职业经历展现了从部门内部影响其运作的制度压力。布兰登仍在职时,他以副警长身份加入该部门。后来威廉·福赛斯警长执政,布莱恩以为自己可能会被解雇;但他实际上只接到差劲的任务,在巡逻车里待了比预期更久。他留了下来,保持良好记录,也认真工作。十年后,他升任调查部门。随着新员工加入、老员工退休,他与前任警长的关系对他在部门内的地位影响渐微。
预算限制持续影响着布莱恩作为凶杀案警探所做的工作。周末白班时,警探必须单独工作,不能两人一组。布莱恩不介意独自出任务,尽管他喜欢自己的搭档皮威·塞古拉。他的独立办案也让人想起更早的一段时期——当时,他因与布兰登交好,在部门里显得格格不入。一条线索把他从法斯特霍斯牧场犯罪现场引到一幢与赖斯教授有关的房子;他在那里发现一辆登记在墨西哥医生组织名下的暗红色丰田塔科马。这辆车可能是埃里克·拉格朗日公司的卡车,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埃里克本人名下没有登记任何车辆。屋内无人回应后,布莱恩向周末值班主管报告说自己可能发现了一条线索,并要求再派一名警探和一份搜查令。需要寻求支援和法律授权,既体现了他的主动性,也说明独自办案的调查人员会受到程序限制。
布莱恩的工作也有赖于协调——他记录苏·拉默斯提供的信息,安排一名副警长开车送她和她的狗回家,并表示如果调查人员还需要其他信息,会再联系她。后来在一次涉及埃里克·拉格朗日的问询中,布莱恩提早到场,并得知埃里克将由公设辩护人代理。这些片段表明,调查是一连串实际事务的组合——进行问询、安排协助、取得授权以及为法律程序做准备——而不只是追捕嫌疑人。
证据、关联与后果
该部门的调查人员逐渐将新案件与旧档案联系起来。布莱恩查阅了类似杀人案的报告,其中包括受害者身份不明、遗体被弃置在沙漠中的案件,以及遗骸被放进垃圾容器的案件。办事员把罗莎安·奥罗斯科那份布满灰尘的旧档案交给他时,案件与他正在调查的其他案件显得惊人相似。档案本身并不能证实两者有关,但把它纳入当前调查,改变了布莱恩能够进行比较和追查的范围。
身份确认工作需要区分可能的匹配结果与已经证实的结论。在一次指纹检验中,分析人员搁置已经归属于嫌疑人的指纹,转而集中检查可能有助于确认受害者身份的未知指纹。这样做有实际考量——越早确认受害者身份,警探就越可能查明杀害她的人。后来,奥罗斯科案的指纹比对结果推翻了一项原先的判断。布莱恩说,拉里·斯特赖克不是他们要找的嫌疑人——奥罗斯科案中的指纹没有一枚与提取自汉堡王咖啡杯的指纹相符。其中一枚奥罗斯科案指纹与在拉格朗日家中发现的一枚身份不明的指纹吻合,另一项比对又将其与尤马县的案件联系起来。这一结果改变了调查方向,但单凭它并不能证明谁实施了犯罪。
该部门的证据工作从现场勘查延伸至医疗记录和机构间的资料。一份报告记载,有人发现一把砍刀浸泡在厨房水槽的肥皂水中;清洗没有去除所有痕迹,但刀刃和刀柄上已没有可用的指纹。后来,布莱恩参加法医对一名受害者进行的检验;该受害者的指纹此前已送往实验室。检验记录了长期受虐的证据,却未能解决身份或责任归属这一更大的问题。其他地方,塞尔斯印第安卫生服务医院的记录曾用于一项较早的健康与死亡率研究,并经数字化处理,之后帮助医院建立肾脏透析中心。布兰登回想起,同一批历史记录也可能有助于揭示过去。总的来说,这些细节表明,调查有赖于出于不同目的收集的证据,也有赖于谨慎界定任何单项检验能够证明什么。
制度角色与局限
皮马县警长办公室并未被描写成该地区所有杀人案的唯一主管机构,也不是一个不受自身政治和财政状况影响的机构。县级警探调查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而保留地凶杀案可能交由联邦或部落当局负责。在部门内部,预算削减导致警探单独值班;行政首长更替影响布莱恩的任务安排和职业发展;程序要求则左右搜查令、问询及可采证据的追查工作。
当调查与私人追查交叠时,该机构的制度面貌最为明显。一名持枪的凶杀案嫌疑人沿七十九号公路向北逃窜时,布莱恩向调度员表明自己是部门警探,并报告有一名私家侦探正在跟踪对方。他的通话明确区分了正式警员与平民追踪者,尽管两人都在追赶同一名嫌疑人。纵观全书,该部门的重要性在于其调查案件、比对证据并依法动用职权的能力;但它同样受到管辖权与其他机构留下的未决案件之间的缺口所限,也存在人们不得不在正式警务工作之外自行寻求答案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