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与观照
惊悦体验与观照是刘易斯从亚历山大的哲学中引出的区分,用以区分置身某种体验之中,与将该体验本身作为反思对象。这一区分在他的论述中至关重要,因为它说明了为何他试图通过观察自身感受来辨认“喜悦”,终究无法把握它——反思找到的是体验留下的痕迹,而不是正在发生的体验。
体验与观照的区分
在亚历山大的专门术语中,“体验”并非指愉悦,“观照”也不是指一种沉思式的生活方式。看见一张桌子,就是体验观看这一行为,并观照那张桌子。如果注意力随后转向观看行为本身,这一行为便成为观照的对象,而指向它的思想则是被体验的。两个术语指的是注意力的不同方向,而非愉快与严肃状态之间的对比。
刘易斯以丧亲为例,说明这一差异既适用于艰难的体验,也适用于日常体验。丧亲者观照所爱之人及其死亡,同时按照亚历山大的含义,体验孤独与悲痛。研究悲痛的心理学家则将注意力方向倒转——悲痛成为观照的对象,而心理学探究则是被体验的。因此,根据注意力所指向的对象,同一种体验可以处于不同的位置。
注意力及其对象
刘易斯认为这一区分很有说服力,因为爱、恨、恐惧、希望和欲望都指向对象。关注所爱之人或所惧怕之物,会使这一活动持续;转而关注自己的爱或恐惧,则会改变其方向。在同一时刻,人无法既望向希望的对象,又审视自己正在希望的状态,而不打断前一种关注。这些活动可以交替发生,但就此而言,它们并不相同,也不能同时进行。
这一观点表明,内省会产生后果,并非中立无涉。转而向内审视一种感受,可能会打断构成爱、恐惧或希望的、指向外部的关系。这一区分并不否认人能意识到这些活动,而是将置身其中与把它们当作思想对象区别开来。
痕迹、意象与“喜悦”
刘易斯将这一区分延伸至某种活动中断后留下的东西。意象与感觉可能是思想和鉴赏活动留下的余迹或轨迹,而非这些活动本身。他将这种余迹比作风停后仍在延续的涌浪——事后可以检视的,是活动留下的结果,而不是正在运行的活动。他主张采用三分法——“无意识、被体验之物与被观照之物”——而不应只把体验划分为有意识与无意识状态。
这一区分回过头来重新梳理了刘易斯对“喜悦”的追寻。他认识到,自己等待“喜悦”,并试图找到一种可以辨认为“喜悦”的心智内容,都是在努力观照一种只能通过体验来把握的事物。这种审视或许会产生某个意象,例如阿斯加德或西方花园,也可能产生某种身体感觉,但两者都不是“喜悦”本身,而是它经过后留下的提醒。当意象与感觉被当作所渴求之物时,它们便显出自身的不足;它们的价值在于把注意力引向自身之外。
理解体验的框架
这一思想让刘易斯得以区分一种体验,与随之而来的表象或感受。内省所呈现的东西看似某种情绪的实质,但审视它这一行为已经改变了注意力的关系。因此,这一区分既解释了自我观察的局限,也解释了欲望为何持续存在——寻找对象时伴随出现的内在征象,无法取代欲望的对象。
在刘易斯的论述中,这不只是一套哲学术语。他立即接受了这一区分,并将其保留为不可或缺的思考工具;更具体地说,这一区分的影响改变了他对自己长期等待“喜悦”的经历的理解。它使他不再把意象与感觉视为“喜悦”本身的候选者,而是将它们理解为指向自身之外的征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