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通过一系列东区强奸犯袭击、案发地点周围的校园景观,以及后来有关罪犯可能对土地开发感兴趣的调查理论,进入了这段叙述。叙述并未将该校说成参与犯罪的机构——它的重要性在于,该校的学生、建成环境、专业知识和周边设施,成为一场范围更广、至今未有定论的调查中的若干线索。

一名学生受害者与一个不同寻常的地点

详细讨论的三起戴维斯袭击中,第一起发生于1978年6月7日凌晨3时50分左右,也就是莫德斯托一起袭击发生两天后。受害者是一名二十一岁的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纺织专业学生。她住在一栋校外多层公寓楼里;调查人员认为,在已知案件系列中,这类住所并不常见。罪犯从一扇滑动玻璃露台门进入她位于二楼的公寓。叙述将这起袭击认定为东区强奸犯所为,同时指出其中一些情况与他已知的作案模式不太相符。

自案发时期以来,这处公寓楼群已有所变化。保罗·霍尔斯曾住在那里,他带米歇尔·麦克纳马拉前往案发地点,并解释说这些公寓是校外学生住房,尽管如今看起来已与20世纪70年代不同。今天的面貌无法简单重现当年的环境;这次实地走访,是将旧案报告置于一片随时间改变的景观中重新考察。霍尔斯还提出一种可能——罪犯或许注意到一名学生并跟踪她回家,而不是像他更为熟悉的作案模式那样,通过在街区踩点来选择地点。他将此作为一种解释提出,并未称其为受害者遭到选中的既定经过。

一片彼此关联的景观中的三起袭击

戴维斯的几起袭击在地理位置和时间上都相距不远。叙述中的第二起发生于1978年6月24日凌晨3时左右,也就是莫德斯托另一起袭击发生的第二天。受害者是一名三十二岁的家庭主妇,她的丈夫和十岁的儿子当时也在家中。离开前,罪犯拿走了十七卷一美分硬币。第三起戴维斯袭击发生在7月6日凌晨2时40分,受害者是一名刚分居不久的三十三岁女子。叙述将这些事件置于一段短期内连续发生的袭击之中,并未把校园附近的案件视为孤立事件。

霍尔斯指出,第二起和第三起袭击的受害者之间可能存在一种联系——她们一起拼车,孩子也上同一所托儿所。他不知道两名女子是否知道对方都遭到了袭击,案卷也未能确定罪犯是否曾看到她们在一起,并因此选中她们。她们共同的日常活动可能与案件有关,也可能只是巧合。叙述保留了这种不确定性,没有把彼此接近说成存在关联的证据。

小径、研究场地与机场

调查人员重建戴维斯另一起犯罪现场时,循着住宅区之外的实物痕迹展开追查。与案件有关的鞋印沿着橄榄树林旁的一条小径延伸。最初的调查人员排除了罪犯把车停在远处、再步行前往袭击地点的可能,但鞋印确实沿小径继续延伸。后来的一次走访中,霍尔斯沿着鞋印方向追踪,发现小径经过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土地,一侧是研究楼,另一侧是农田。他起初误读了案卷中有关“蜜蜂生物学”的记载;重新考虑鞋印的终点后,他认定附近的机场可能是这条路线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一发现引出了关于出入情况的问题,却没有给出有关罪犯的答案。霍尔斯说,机场工作人员告诉他,人们可以在非工作时间抵达机场,将飞机系留后离开,再返回,而机场方面并不知道曾有哪些人到过那里。他将这种可能性与莫德斯托案中的另一种情况联系起来——一名出租车司机曾说,自己在戴维斯袭击发生约二十二小时前,载一名古怪的乘客前往一片正在新建的区域。叙述将这些细节作为调查线索提出,并未证实罪犯曾乘坐飞机,也未证实那名出租车乘客与罪犯是同一人。

专业知识与未经证实的开发理论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也作为相关专业知识的来源出现在叙述中。霍尔斯说,他曾向该校一名景观建筑师请教。对方辨认出案卷材料中的一张示意图,其中的特征是戴维斯一处不同寻常的开发项目“戴维斯村庄住宅社区”所特有的。霍尔斯的一位从事建筑工作的朋友也曾评估图中的符号,认为它们看起来像专业制图。两项观察促使霍尔斯和麦克纳马拉考虑,罪犯是否可能参与过开发或土地规划,而不是仅仅为了完成学校作业才画出这张图。

这一理论始终只是一种可能性。霍尔斯推想,参与开发项目的工作或许可以解释罪犯为何能接触到某些资源,或拥有某种影响力;这些情况似乎与部分案件证据所暗示的形象不符。他还考虑过,罪犯是否可能接触过“戴维斯村庄住宅社区”的设计特色,并将其融入示意图中。然而,无论是景观建筑师对这些特征的辨认,还是示意图看起来具有专业水准,都无法确认绘图者的身份。因此,该校所起的作用有两方面,但范围有限——一名学生受害者将该校与袭击的时间线联系起来,而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则帮助调查人员审视一条可能的线索。这两种关联都拓展了调查范围,但都没有查明罪犯身份,也没有证明该机构与罪犯存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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