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珠峰应由尝试时的精神来评判

攀登

“攀登珠峰,和其他任何人类事业一样,应由尝试时秉持的精神来评判。”盖伦·罗威尔引用埃里克·希普顿1938年提出的这一原则,认为评判1996年珠峰悲剧,不能只看死亡人数——尝试者的动机与行事方式和结果同样重要。罗威尔借希普顿的话,质疑一个商业化、被宣传淹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责备他人可能盖过登山精神。

起源与原则

希普顿在数次珠峰攀登尝试之后写道,评判一次攀登,应看其所秉持的精神。在罗威尔所引的那段话中,希普顿否定了几种可能的动机——因为别人失败而竞相尝试;只因为山峰高出海平面两万八千英尺便追求登顶;怀抱爱国抱负;以及追求廉价宣传。这一原则并不以登顶本身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而是将注意力引向尝试背后的理由与行事方式。

希普顿的主张也警示人们,不要把远征变成一场面向公众的宣传活动。他反对以大军压境般的阵势进攻山峰,并向追逐轰动效应的世界播报出发消息和行进情况。这种对比将个人事业与公众场面区分开来——即使结果尚未揭晓,宣传也可能改变一场攀登看起来所为何事。

罗威尔对1996年灾难的阐释

罗威尔将这一原则置于1996年珠峰故事广受关注的背景之下。他认为,这个故事之所以能引发公众强烈反响,是因为它看起来违背了希普顿半个多世纪前写下的准则。他说,在这一新的媒体环境中,追究责任已成为首要之务。人们不再追问为何攀登、攀登时秉持何种精神,取而代之的是一场公开的责任归属之争。

他的阐释属于对这场悲剧报道所作的更广泛批评。罗威尔描述了5月10日五名登山者遇难一事如何演变成美国媒体的一场闹剧;其中既有付费客户、网络报道、受命攀登的记者,也有一名濒死登山者通过广播电话与妻子通话。在这番叙述中,包含英勇与同情之情的人间悲剧,被一场仿佛审判般的闹剧取代,其中无人能够全身而退。因此,希普顿的格言不仅成为评判登山者的准则,也成为质疑公众与媒体选择评判什么的一种方式。

意义

这一原则保留了登顶这一事实与尝试时所秉持的精神之间的区别。罗威尔没有借此对登山者的动机作出最终裁断,而是指出这一问题所关乎的利害。如果人们加诸当代珠峰登山者的动机确实值得质疑,他警告说,那么登山运动本身便陷入了困境。这段引文的力量在于将动机置于核心,同时拒绝把一场复杂的灾难简化为单纯的责任归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