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公民大会秘密投票的引入

社会契约论

罗马公民大会引入秘密投票,是一项罗马选举改革;在腐败使公开投票容易遭到收买之后,这项改革以秘密投票取代了公开表态。让-雅克·卢梭并未将其视为政治衰败的补救办法,而是视作对衰败的适应——秘密投票可以保护选民,使其免受收买选票者的监视,但程序保障并未恢复人们对负责计票的机构的信任。

公开投票及其条件

按照卢梭的描述,在罗马较早的做法中,每位公民都要大声宣布自己的选票,再由书记员记录。计票依照层层多数原则进行——每个部落内部的多数决定该部落的投票结果,而部落的多数则决定人民的决定。库里亚和百人队也采用大体相同的方法。只要公民诚实之风尚存,这种安排便能运作,因为公民会因公开支持不公正的提案或不配任职的候选人而感到羞耻。

使这种制度变得脆弱的,正是它曾经得以运作的同一项公开性。当公民变得腐败、选票遭到收买时,公开表态便暴露了个人的投票选择。因此,秘密投票成为一种切实的保护措施——其目的是让收买者无法确定自己付钱买到的选票是否确实投给了指定对象,同时也让受贿选民得以避免公开确认腐败交易。

秘密投票及其保障措施

公民获发选票用的票板,每个人都可以在上面记下选票,而无人知晓其选择。改革还配套制定了收集票板、计算选票和核对总数的新程序。因此,这项改革既针对投票行为本身,也针对将私人选择转化为公开结果的行政步骤。

这些防范措施并未终结不信任。卢梭指出,负责处理投票程序的官员是否诚信,常常受到怀疑。他还提到,为防止阴谋活动和买卖选票,人们颁布了多项法令;但在他的叙述中,法令数量之多恰恰证明了它们成效有限。秘密投票减少了助长买票行为的公开性,却无法单凭自身消除围绕选举运作机制而生的利益纠葛与疑虑。

争议与政治意义

西塞罗将共和国的覆亡部分归咎于这项改革。卢梭承认西塞罗的权威分量,却反对这一判断——他转而主张,缺乏必要的改革只会加速国家的毁灭。他以此作比——适用于健康人民的规则,并不适用于病弱的人民。选民已经腐败,就不能再假定他们仍具备使公开投票保持诚实的条件,并照此治理。

因此,这项改革体现了卢梭更广泛的观点——政治程序必须回应使用这些程序的人民所处的状况。秘密投票并非被视作公民德性的回归,也不是防止滥用的保证;它是一种针对腐败的防御性制度调整,旨在使受收买的选票更难被操纵,同时官方诚信和选举阴谋问题依然未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