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中的朝圣概念既继承了数百年来的宗教传统,又在世俗时代被彻底重新构想。书开篇引用了约翰·班扬《天路历程》中的诗句:“谁想见真正的勇气,/让他到这里来”以及“成为朝圣者”,立即将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置于文学与精神的谱系之中。然而哈罗德并非基督徒战士;他是一位六十五岁的退休老人,从未走过比到他的汽车更远的路。叙事的主要成就在于将这种古老的形式——作为寻求救赎的朝圣——转化为一种现代的、个人的、完全世俗的信念行为,其目的地不是神圣的圣地,而是一张临终关怀的病床,所寻求的救赎不是哈罗德自己的,而是奎妮·亨尼西的。

定义与起源

朝圣的概念在哈罗德刚开始步行时在一家旅馆停下并试图解释他的使命时被明确引入。当他说他在为一个患癌症的人行走时,一位丰满的女士帮忙问道:“你的意思是宗教行走?朝圣?”这个词被作为一种澄清提出,一种理解他原本无法解释的行为的方式。她的朋友随后轻声开始唱起“他若愿做勇士”,这首基于班扬诗歌的赞美诗,她的声音“纯净而坚定”地升起,而她的脸微微泛红。哈罗德不确定这表演是为了房间还是为了她的朋友,他只是微笑,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一刻确立了朝圣作为一个他人强加于哈罗德旅程的概念,一个他并未选择但逐渐适应的框架。《天路历程》的题词承诺“没有气馁/能使他退缩/他最初宣告的意图/成为朝圣者”,这作为小说的精神模板,用以衡量哈罗德自己摇摆不定、充满怀疑的行走。

世俗的转变

哈罗德的朝圣更多由其方法而非目的地定义。当他最初决定行走时,站在英格兰另一端的一个电话亭里,远离奎妮,他想象她打盹,而他“站在另一端的电话亭里,中间隔着他不了解且只能想象的事物——道路、田野、河流、树林、荒野、山峰和山谷,以及那么多人。”这个决定“与想法同时产生”,没有深思熟虑或推理,他因它的简单而发笑。这不是宗教召唤,而是一种本能的、近乎荒谬的爱之举。哈罗德在考文垂以南遇到的年轻人米克,为它已成为的样子命名:“你所做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朝圣。太棒了。你的故事是人们想听的那种。”米克的框架至关重要——朝圣不是神圣的,而是有新闻价值的,一个因为既非凡又深具人性而引人共鸣的故事。哈罗德自己的解释更为谦逊:“我不催促自己,也不拖延。如果我只是一步接着一步地走,按理说我就会到达那里。”朝圣被简化为最基本的机械原理,一步接着一步,但正是这种简单赋予了它力量。

行走作为信念与记忆

行走本身成为朝圣的核心信条。哈罗德的旅程不是一系列精心安排的事件,而是一种持续的、近乎冥想的状态。他走A级公路、B级公路、小巷和小径,跟随指向北方的指南针,行走“无论白天黑夜,随心情而定;一英里又一英里又一英里。”他困了就睡,然后回到脚上,行走“在星空下,在月亮的温柔光芒中,当月亮像睫毛一样悬挂,树干像骨头一样闪耀。”这种行走与休息的节奏,在风雨中、在阳光晒白的天空下移动,成为一种祈祷形式。哈罗德的信念不在上帝,而在行走本身:“奎妮会活下去。他知道。”朝圣也成为记忆的机制。当哈罗德行走时,他“释放了他二十年来试图回避的过去”,而过去“以它自己的狂野能量在他脑海中喋喋不休地播放。”他不再以英里衡量距离,而是“用他的记忆。”行走的身体行为——水泡、疼痛的脚、越来越长的胡子——将他锚定在身体中,即使他的思绪自由地漫游于过去,使朝圣成为一场向内和向外的旅程。

阈限状态与陌生人的联结

朝圣将哈罗德从日常生活的结构中抽离,置于一种阈限状态,他“处于两地之间”,对新形式的联结开放。在谷仓度过第一夜后,他继续在户外睡觉,选择干燥的地方,小心不打扰任何事物。他在公共厕所、喷泉和溪流中洗漱,在无人注意的地方冲洗衣物。他想到“那个半遗忘的世界,人们住在房屋、街道和汽车里,一日三餐,夜里睡觉,彼此陪伴”,他为他们的安全感到高兴,但也为自己“终于置身其外”而高兴。这种对家庭生活的超脱使他能以彻底的开放态度遇见陌生人。他与一位税务稽查员同行,那人是个德鲁伊,十年没穿鞋;与一位寻找亲生父亲的年轻女子同行;与一位承认在弥撒中发推文的牧师同行;与一位来自格拉斯顿伯里的白女巫同行;与一位喝掉房子的流浪汉同行;与四位寻找M5公路的摩托车手同行;与一位六个孩子的母亲同行,她坦言没想到生活会如此孤独。哈罗德倾听所有人,不评判任何人。他了解到“正是人的渺小让他充满惊奇和温柔,还有那份孤独。”他意识到世界“是由一步接着一步的人组成的”,而一个生命可能显得平凡,仅仅因为活着的人已经这样做了很久。这就是朝圣的共同体——一种与陌生人之间暂时的、平等的纽带,超越社会等级。

朝圣的腐化与哈罗德的舍弃

哈罗德朝圣的纯粹性在其他人开始加入、旅程获得公共维度时受到考验。年轻人里奇告诉队伍,需要一些东西来区分真正的朝圣者和追随者。他联系了一位公关界的老朋友,后者安排了一家健康饮料经销商为所有官方步行者提供前后印有“朝圣者”字样的T恤,有白色和三种尺码可选。凯特嗤之以鼻,问他们去哪里洗白衬衫,但里奇坚持说:“白色显眼。而且它的形象是纯洁的。”朝圣,曾经是一种私人的信念行为,在这里被商品化和品牌化,其精神纯粹性被简化为一种营销形象。哈罗德对这种腐化的回应不是抗争,而是将自己的旅程剥离到本质。在切尔滕纳姆,他把洗衣粉捐给一个学生,把发条手电筒送给一位找不到钥匙的女士,把创可贴和消毒霜给了一个膝盖流血、痛苦不堪的孩子的母亲,把英国指南递给一对困惑的德国夫妇。他重新包裹给奎妮的礼物——一罐蜂蜜、玫瑰石英、闪亮的纸镇、罗马钥匙圈和羊毛帽——并把最近的纪念品打包寄给莫琳,送到邮局。他只保留了指南针和背包,因为它们不是他的,不能送人。这种舍弃行为是朝圣最深刻的表达——哈罗德抛弃了他的物品、钱包、手表,甚至他作为拥有物品之人的身份,直到只剩下行走本身和他心中承载的人。

意义

小说中的朝圣最终是对世俗世界信念的重新定义。它不是通往圣地的旅程,而是通往另一个人的旅程,一种通过简单而坚持不懈的一步接着一步表达的爱。哈罗德的行走将他从一个二十年来回避过去的人,转变为一个走得如此坚定的人,“仿佛他一生都在等待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圣给了他超越自身生命的目标,一种为作为父亲和丈夫的失败赎罪的方式,以及一种与他曾隔绝的世界联结的手段。正如米克所说,这是二十一世纪的朝圣——不是因为它是新的,而是因为它采用古老的形式,并赋予其现代的人文主义意义。小说中班扬的题词承诺没有气馁能使朝圣者退缩,而哈罗德,尽管有怀疑、崩溃和绝望的时刻,没有退缩。他走到贝里克,这样做时,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朝圣者——一个出发时不知道路,但相信道路会一步步显现的人。